索 引 号 | 640421003/2021-00111 | 发文时间 | 2021-07-1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规范民办学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
各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提高民办学校随机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现就规范原州区民办学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民办学校随机抽查对象为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
二、检查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开展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
1.党的建设。党组织建设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2.法人治理。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及章程执行情况,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
3.办学条件。生师比、生均校园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各项生均办学条件指标达标情况。
4.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专业设置、教材使用、质量保障、顶岗实习管理等情况。
5.资产财务。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情况,办学经费投入保障情况,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办学结余分配、使用情况,财政补助、国有资产、受赠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制作、依法进行审计及公布审计结果情况。
6.办学行为。招生宣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模等情况,收费情况,学校名称使用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事项变更情况,学籍管理、档案管理、学历证书颁发等情况。
7.权益保障。教职工待遇保障、培训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学生奖助学金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8.安全稳定。安全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安全设施建设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结果运用
各民办学校要把随机抽查结果作为民办学校评先评优、奖补资助和确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将处罚决定向社会公示。
四、实施组织。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特点,结合我区民办教育发展和管理情况,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规范检查程序,明确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及评价结果公开、公正、客观、真实。实现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责任落实。各民办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办学校随机抽查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识不高、作风不实导致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随机抽查工作的严肃性,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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