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20/2022-00045 | 发文时间 | 2022-06-24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杨晓龙无证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处罚的公示 |
2022年5月18日下午,我局与新区派出所、运管局联合现场检查时,发现杨晓龙在原州区萧关路大明城公路路口天豹检测公司西面空地处售卖汽油。杨晓龙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杨晓龙作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汽油688.14升,折合人民币774.00元,没收设施设备2件,折合人民币260.00元,合计:1,034.00元(大写:壹仟零叁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公示期间,有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者,请拨打举报电话0954-2030591。
邮箱:yzqajj123@163.com,联系人:连虎。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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