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20/2022-00070 | 发文时间 | 2022-10-1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对金文康无证违法经营(储存) 危险化学品进行处罚的公示 |
2022年8月19日晚21时许,我局与西兰银派出所、固原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联合检查时,发现金文康在六盘山农贸市场对面一个拌和站院内违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金文康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金文康作出责令停止违法经营(储存)活动,没收违法经营(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汽油160升,折合人民币240.00元,没收设施设备2件,折合人民币230.00元,合计470.00元(大写:肆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予以公示。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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