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1/2021-00047 | 发文时间 | 2021-05-0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饲料案案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的公示 |
固原市原州区**兽药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饲料案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依据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原农(饲料)罚[2021]16号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由当事人闫**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完毕(2000元罚款已缴纳到指定银行,宁夏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回单)票号:004360**,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13日
联系电话:0954-2669099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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