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3/2025-00014 | 发文时间 | 2025-05-23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重点监管时段和重点监管任务为核心,依法打击各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动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有效落实自身规范经营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二、检查对象
原州区内各文博单位、文化场馆、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示范点、文化娱乐场所、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
三、检查时间、频次
日常检查:除通过投诉举报、线索转办、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生的“触发式检查”外,其余均按计划开展检查。
专项检查:围绕2025年全国、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结合年度各级下发的各类专项整治方案,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实施,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其中,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四、检查方式
对非重点领域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采取抽样调查方式,使用电话访问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主体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并检查相关台账,确保检查效果达标。
五、重点检查任务
1.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督促重点企业修订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及预案,实现安全生产链条式、全方位、无死角管理。
2.检查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
3.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曲库是否存在违禁歌曲,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接纳未成年人等。
4.检查是否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信息,是否存在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等问题。督促网吧、电竞酒店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场所环境卫生整洁,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上网环境。
5.严格落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制度,加强对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演出内容是否含有禁止内容,演出票务销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加大对商业演出、旅游演出的监管力度,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6.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网络文化经营活动、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7.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借)导游证件的行为;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消费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按照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中止导游服务活动、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或恶意甩客甩团、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以及讲解中存在讲解内容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抹黑我区旅游形象、篡改歪曲历史、语言粗俗、辱骂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旅行社未购买旅行社责任险的行为,保障旅游者人身安全;严厉打击以户外俱乐部、微信群等形式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旅游赠礼品、康养活动等名义,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旅行者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依法规范线上旅游推广内容、旅游招徕账号及相关评论,实时跟进核查主体资质及相关信息。
8.严厉打击非法买卖文物、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督促落实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9.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对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备案等行为的检查;对艺术考级机构委托的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等的检查。
10.检查星级酒店是否存有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附件: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时间 | 同一企业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原州区文旅局 | 娱乐场所行政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4年国务院令第797号修订) | 文化娱乐场所 |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节度 | 不超过3次 | |
2 | 原州区文旅局 | 互联网网上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督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24年国务院令第797号修订)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不超过3次 | |
3 | 原州区文旅局 | 营业性演出市场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 营业性演出经营单位 |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不超过2次 | |
4 | 原州区文旅局 | 旅游市场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8年修正) 《旅行社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修订) | 旅行社、导游 | 4月—10月 | 不超过6次 | |
5 | 原州区文旅局 | 文物领域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 | 文保单位 |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至少1次 | |
6 | 原州区文旅局 | 监督检查社会艺术考级类校外培训机构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 (2017年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不超过2次 | |
7 | 原州区文旅局 | 文化旅游广电领域安全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22年修订) | 文博单位、文化场馆、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示范点、文化娱乐场所、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 至少3次 | |
8 | 原州区文旅局 | 星级酒店非法接收境外频道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21)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21) | 星级酒店 | 第二季度 第四季度 | 不超过2次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