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68/2023-00011 | 发文时间 | 2023-05-10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的公示 |
2022年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对原州区人民医院进行了交叉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于2023年2月移交原州区医疗保障局。
经核查:2020年1月至2022年3月期间,原州区人民医院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支出中,存在一般违规问题过度检查、多记虚记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超限用药、过度诊疗8类33项。医保局依法通过调查取证认为原州区人民医院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二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处于2021年5月1日以后违规金额264094.96元1倍罚款,即罚款264094.96元;退回违规医疗保险金1381712.96元。
原州区医疗保障局(原医保处字〔2023〕第001号)处罚决定已由原州区人民医院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罚款已缴纳到指定银行。
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固原市原州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6日
联系电话: 0954-2667693
固原市原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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