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结果公开
索 引 号 640421001/2017-60522 发文时间 2017-10-10
发布机构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征、占用林地审批服务指南
征、占用林地审批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在原州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咨询,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格等有关材料。也可直接到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办理。

  二、服务对象提交全部资料到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164号)办理。

  三、具体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四、工作人员实地勘查。

  五、条件具备的,按照规定程序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理。不具备条件的,详细告知服务对象不具备条件的理由和有关事项。

  1、原州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西街313号原州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固定电话:2076503。

  工作人员:周羽鹦,手机:18995412323;

            古兆琴,手机:13519540469。

  2、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164号(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二楼综合办公室)。

  经办人员:马海峰,手机:13895345910。

            王永斌,手机:18995020716。

  收费情况:依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收取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的通知》(宁林发〔1994〕127号)规定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

  收费单位:宁夏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银川市解放西街分理处,账号:105001040002455。

  3、监督电话:0954—2033243,0954—3964877。

  固原市原州区林业局

  2017年11月20日

  申请占用征收林地需提交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3、项目批准文件(①审批制的建设项目,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核准制的建设项目,提交核准、备案的确认文件夹。城市规划区为实施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②勘查、开采矿藏项目的,提交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③其他建设项目,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被占用或者征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5、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6、建设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协议、安置补助费协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定补偿、补助方案的,要有该人民政府制定的方案;

  7、征占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地的,要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8、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提供政府性基金票据复印件)。

  使用林地申请表

     固原   市(州、盟)  原州区   县(市、区、旗)

  申请单位或个人: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使 用 林 地 申 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1

项目批准

机    关

 

批准

文号

 

使用林地   性    质

长期

使用期限

 

应缴森林植被  恢复费(元)

 

使用林地   类   型

总计

防护林林地

特用林林地

用材林林地

经济林林地

薪炭林林地

苗圃地

其他林地

面积(公顷)

               

国有

               

集体

               

蓄积(立方米)

               

国有

               

集体

               

林地保护等级

国家级公益林地

自然保护区林地

级别

面积(公顷)

级别

面积(公顷)

级别

面积(公顷)

 

 

国家级

 

 

 

省级

 

 

     

         

森林公园林地

湿地公园林地

风景名胜区林地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级别

面积

国家级

 

国家级

 

国家级

 

省级

 

省级

 

省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重点保护植物及生境

古树名木及 保护范围

使用地方公益林地面积

有/无

有/无

有/无

省级公益林

其他公益林

   

备注

 

  注: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均包含其采伐迹地。

  声明:我单位承诺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填  表  说  明

  1、本表采用A4规格用纸,分别县(市、区、旗)由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

  2、项目类型:按代码填写。1-基础设施项目,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3-经营性项目,4-城镇、园区建设项目,5-其他。

  3、使用林地性质:分别填写“长期”、“临时”、“直接”,对应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临时占用林地填写使用期限,以月为单位。

  4、面积单位为公顷,保留4位小数,蓄积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