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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22-00048 发文时间 2022-08-04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同意成立固原市原州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固原市原州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登记的批复

你协会于2022年7月4日上报的《关于成立固原市原州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所报材料基本齐全,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现批复如下:

       一、贵协会法人苏建华,单位地址为固原市原州区北塬文体活动中心二楼办公室。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协会《章程》进行活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并积极主动地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共青团固原市原州区委员会、登记管理机关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贵协会要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举行重大活动及思想政治工作、财务和人事管理、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要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检查、监督。

三、贵协会会依照有关规定,凭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登记的批复文件,尽快办理刻制印章等手续。

四、贵协会成立后,要于每年531日前主动到原州区民政局接受年度检查,并报送上年度的工作报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及上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我局将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五、希望贵协会发挥自身优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青年志愿者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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