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制度
来源:原州区政府办 发表日期: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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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本单位规范性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可通过各单位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原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该网站公开。

第五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方案一经政府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六条 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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