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1/2023-00075 | 发文时间 | 2023-03-14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3年原州区有机肥替代化肥(堆肥)项目经营主体遴选结果公示 |
自2023年2月3日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原州区有机肥替代化肥(堆肥)项目实施经营主体的公告后,截至2023年2月9日,共有14家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参与报名,经乡镇评选,农技中心现场核查后,确定以下13家企业被评为实施主体,共计腐熟农家肥9000方。现公示如下:
1、固原市原州区久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1000方。
2、固原市原州区手拉手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1000方。
3、固原市原州区新星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1000方。
4、固原市原州区众丰种植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1000方。
5、固原市原州区军霞种植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750方。
6、固原市原州区龙雪种植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500方。
7、固原市原州区杨眉家庭农场,堆肥腐熟400方。
8、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湾掌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300方。
9、固原市原州区金羚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300方。
10、固原长城淀粉有限公司,堆肥腐熟1000方。
11、固原市原州区共创种植专业合作社,堆肥腐熟750方。
12、宁夏海晟盛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堆肥腐熟500方。
13、张顺安,堆肥腐熟500方。
公示期限为7天(2023年3月14日-3月20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实施的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有关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署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承诺按有关规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州区西兰银物流园义乌路190号)
联系人:何建国 赵 东
联系电话:0954-2031867
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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