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1/2024-00150 | 发文时间 | 2024-04-15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申报2024年连栋拱棚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原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原州区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农发〔2024〕2号)精神,拟对原州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予以扶持,现公告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并征集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
一、申报条件
1.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法人或个人无不良征信,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及法人或个人征信报告;
2.在确定的重点产业带上,新建全钢架连栋拱棚,集中连片200亩以上;
3.全钢架连栋拱棚建成后须生产5年以上,不得随意拆除;
4.新建全钢架连栋拱棚未享受过任何有关基础设施、钢架、棚膜等补贴;
5.有能力确保项目在2024年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财政资金计划及扶持环节
下达财政补贴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全钢架连栋拱棚的钢架制作,每亩补贴0.5万元。
三、其他事项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均可申请设施农业新建项目扶持;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维东,联系电话:0954-2031867;
申报地址:西南新区义乌路190号,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19室。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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