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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8/2022-00002 发文时间 2021-12-01
发布机构 原州区人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原州区人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 2021年1月1 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39条,其中局机关 11 条、就创中心 26条、社保中心 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重点提高重点领域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六稳六保”民生政策、惠企政策以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推进完善执法公示,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39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办法,制定了实施细则,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事项目录清单等内容。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服务指南”的调整和更新信息。

2)努力提升决策、管理和服务部署执行信息公开质量。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问题,积极主动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完善机构简介要素,公开机构职能依据的三定方案、更新完善内设机构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等信息。围绕2021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公开力度,向社会依法公开监督途径和监督结果等信息。推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三公经费、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行使行政权力的重大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3)继续提升重大政策解读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积极做好 “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政策宣传和解答,及时转发人社系统发布的政策解读,确保企业、群众易学易懂。同时,做好本局发布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落实重要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原则。

4)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服务、“固原大城小事”、“原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和平台,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处置,主动承接区政府、市人社局等上级部门转办件,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正面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稳妥回应群众关切。今年以来,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互动,答复群众问题538余条。主要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档案托管、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公益性岗位安置使用问题等事项,受到广泛好评。

5)继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落实人社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区政务公开部门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板块及栏目设置,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的规范要求建设,确保应有公开栏目不漏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暂无独立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和公示均发布在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学习领悟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固原市和区委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统筹协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抓好落实。着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全局政务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作出具体要求。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主动接受区政务公开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监督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方式,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人社系统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网上办事范围,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调整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公开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加快推进“人社服务事项快办行动”,推行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打造“一网、一门、一次”就业服务平台;整合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服务事项23个,实现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2个高频服务事项30分钟内办结,4个高频服务事项提速50%,压减各类证明材料13类。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贯彻落实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服务平台基本建设、数据基本共享。推广人社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 第二十条第(一)项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股室、下属单位对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相关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二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的进度比较缓慢,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也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不够全面、不够规范,存在解读重点不够突出、比较片面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知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要求和操作技能,切实提升业务能力。三要进一步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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