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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6/2024-00001 发文时间 2024-01-2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原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原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部门预算6条,部门决算3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部门信息公开3条,意见征集3条。2023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356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三审制原则,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注重信息质量。重点公开政策文件、业务数据、重点领域等政府信息。加强网站建设,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录及内容。严格规范操作认真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本着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依照三审制程序公开信息,定期公开经常性工作信息,按要求公开阶段性工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原州司法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指定人员负责运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相关制度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持续注重政务公开实效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将政务公开与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相结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对各责任科室的信息发布考核,避免出现信息错误表述、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2023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9

0

9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在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力量上有待增强、能力上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解读公开内容与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站位,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不断深化公开的理念。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细化政务公开目录,拓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回应关切,畅通咨询渠道,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满足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源头把控,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发入口关,严格按照《原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对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严格落实国务院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及时制定并公开了《原州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积极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本机关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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