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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六项举措”狠抓清水河综合治理

时间: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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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从根本上解决清水河污染问题,着力推进清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改善清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原州区“六项举措”狠抓清水河综合治理。  

  一是彻底清理河道垃圾。不断强化属地管理,对河道内存在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在关键点围栏防护。进一步加强巡河员、保洁员责任,认真履职,开展全天候巡查并及时上报有关问题。二是整治散乱污企业。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令清水河沿线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黑刺沟砂场、头营河道内的预制厂、康大养殖厂等企业限期全面拆除。对逾期不拆除者,依照《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并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依法从严惩处。三是打击侵占河道行为。对在河道内乱挖鱼塘、私自栽树、填河建房等行为,责令当事人自行恢复,三天之内恢复原貌。对逾期不恢复者,通过联合执法予以恢复,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加快重点项目进度。指派专人驻守工地,切实加快市区过境段人工湿地、三营污水处理厂、三营人工湿地建设进度。坚持施工人员三班倒,24小时不间断作业,力争三营人工湿地和污水处理厂早日建成。五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水域的良好氛围。六是强化督查检查。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对照问题清单,逐一盯着落实,坚持做到一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成立巡查组,责任到人,分段巡查,凡发现属于我区的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及时下发督办单,做到限期整改;属于市直部门有关问题的,发通知,并抄送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环保局。河长制办公室全面统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紧盯整改,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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