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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原州区农机购置补贴县域资金规模

时间:2020-01-17
来源:原州区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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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区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原州区设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0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9]61号)文件精神,2020年自治区第一批安排原州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为1065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补贴资金1000万元,自治区农机补贴资金55万元,自治区购机补贴工作经费10万元。

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结余资金10.0万元,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2020年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1065.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共1000.0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65.0万元。计划补贴各类机械2000台(套),受益农户及服务组织1800户,项目总投资4260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1065万元,农户及服务组织自筹资金3195万元。实施范围为原州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及农林牧场。

根据原州区农业生产实际,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农田搬运、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其他机械等15大类32个小类99个品目(详见附件1)。自治区确定的所有品目机械敞开补贴,满足区内申购者的需求。要优先保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所需机械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逐步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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