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6号)
2022年11月9日0时,我区划定了高中低风险区,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2年11月10日0时起,除高中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非必要不离原,确需离原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措施,做好限量、预约、错峰、缩短营业时间等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3.影剧院、洗浴中心、按摩院、美容院、体育馆、健身房、棋牌室、文化馆、网吧、KTV(含烧烤KTV)、酒吧、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暂停营业,具体恢复时间以行业部门通知为准。
4.园区企业、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正常生产作业,达不到封闭管理条件的严格落实“点对点”和“一扫三查”管控措施。
5.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停止非必要的探视活动。
6.宗教场所暂停一切宗教活动。
7.辖区范围内中小学校实行线上教学;高校、职业学校、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8.各类药店、诊所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人员,要进行实名登记,并进行流行病学史询问,发现异常,及时向卫健部门报告。
9.停止一切大型会议、培训、演出、促销等聚集性群体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10.暂停所有市、县际客运班车运营,辖区内公交、出租车暂停运营3天(11月10日—11月13日),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
11.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聚餐活动。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保供企业员工尽量“两点一线”上下班。
以上群体性活动、公共场所营业恢复时间以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告。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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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标识640402020000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