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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421001/2017-218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原州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7-03-13
责任部门:原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3-13
名 称: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

  原政办发〔2017〕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保护耕地,规范用地审批程序,做到依法依规用地,提高用地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施养殖业用地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按照国土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在符合用地规

  划的情况下(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实行备案制管理。申报程序

  及所需材料为:

  1、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设施养殖业用地书面申请;

  2、填报设施农用地申请表(乡村初步选址、加注意见);

  3、签定设施农用地三方协议(用地者(甲方)、所在村集体组织(乙方)及所在乡镇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4、公示(以设施农用地申请表中的面积为准);

  5、乡镇负责汇总,国土部门两个月报区政府一次,由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建设环保、农牧、国土、水利、林业)进行实地勘查并经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准确勘测定界。国土、农牧等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建设。

  二、临时用地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重点项目及自治区重点项目的实施确需使用临时用地的,如交通道路、地质勘查、管线施工等,在符合用地规划的情况下,由用地单位(个人)按照临时用地有关程序申报临时用地所需材料为:

  1、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临时用地书面申请;

  2、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用地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组织(乙方、乡镇政府(丙方)三方以临时用地表中的协议面积为准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3、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4、用地单位(个人)出具临时用地承诺书;

  5、用地单位(个人)缴纳复垦保证金;

  6、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三、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1、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初)审报告;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一书四方案;

  5、政府拟征地公告;

  6、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回执、放弃听证等;

  7、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

  8、占用林地的由自治区林业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9、违法违规用地的处罚意见、罚款缴纳凭证等;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1、勘测定界图;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3、土地利用现状图;

  14、报市国土资源局耕保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审查报

  批(0954-2688562)。

  (备注:第8项到第14项属于用地单位提供材料)

  四、单独选址项目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1、勘测定界资料(西安80坐标和纸质版勘测定界报告2份);

  2、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初)审意见;

  3、建设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等,全部提供);

  4、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批复;

  6、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

  7、建设用地申请表;

  8、建设用地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9、占用林地的还需提供《林地审核同意书》;

  10、应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根据项目设计情况提交,如重点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

  11、报市国土资源局耕保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审查报

  批(0954-2688562)。

  (备注:以上资料,除第1项以外,所有资料需提供纸质件和PDF格式各一份,全部资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499626201@qq.com)。

  五、扶贫易地搬迁(生态移民)、危房危窑改造用地报批程序及所需资料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实施方案(2014-2017)的通知>》(宁政发〔2014〕48号)规定,在符合规划(有条件建设区)的同时按照增减挂钩方式进行项目的实施,实行迁出区和迁入区建设用地指标置换,迁出区的农村建设用地待居民迁出后将全部恢复为农用地,由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做好恢复工作,危房危窑改造原则上实行原址翻建,确需另行选址的,所需材料如下:

  (1)准确的确定迁出区位置、面积,实施增减挂钩;

  (2)合理选址安置区,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拆旧区资金安排的证明资料;

  (4)编制增减挂钩方案(国土部门负责);

  (5)上报自治区国土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国土部门负责);

  (6)实施迁出区拆除、复垦、恢复农用地,接受增减挂钩项目验收。

  附件:1、设施农用地申请表

  2、设施农用地公示

  3、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

  4、临时用地申请

  5、临时用地协议

  6、临时用地承诺书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附件二

  设施农用地公示

  兹有XX镇XX村民XXX,在XX镇XX村建有一座养殖场所,占地面积XX亩(具体以XXX镇打点为依据),现予以公示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举报。

  举报电话:

  

    

  固原市原州区XXX镇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三

  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

  

  甲方(用地方):

  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丙方(乡镇政府):

  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书。

  一、用地位置、面积、范围

  该宗地位于 ,该设施农用地面积为 亩,其中:建设用地 亩,农用地 亩,未利用地 亩。用地面积和范围不得突破经三方认可并经批准的《土地勘测定界图》面积和范围。

  二、用地期限

  本项目设施农用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用地用途的约定

  按照规定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规范化养牛、养羊的配套设施用地必须控制在15亩域内,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设施农用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丙方:(盖章) 联系电话:

  

    

  附件四

  临时用地申请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因为XXXXX项目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位于XX乡XX村,占地面积XX亩。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望贵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盼。本单位将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临时地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批准用途,扩大使用范围,不修建永久性建筑,并在用地结束后恢复地的原貌。

  

  

  

  XXXX项目经理部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五

  临时用地协议

  

    

  甲方(用 地 方):

  乙方(被用地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如下:

  一、该宗临时用地位于 乡(镇) 村,面积 亩,该宗地作为 项目 用地。

  二、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临时用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三、临时用地期限为两年,自国土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用地期满,甲方要恢复原地貌,通过乙方的验收。

  

    

  甲方:(用地方签字盖章) 乙方:(村委会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六

  临时用地承诺书

  承诺人(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我(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坐落于

  ,用途         。

  我(单位或个人)就临时用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以上临时用地,我(单位或个人)承诺不建盖任何

  永久性建筑、构筑物;使用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公益事业需要,无偿拆除(迁出);

  二、我(单位或个人)承诺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超占,不改变用途;如有违反,XXX政府可在不通知我单位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该临时用地审批许可。

  三、以上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XXX年XX月XX日到XXX年XX月XX日。使用期满后,我(单位或个人)在期满后2个月内自行拆除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复垦的自行完成复垦,如仍需使用,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XXX镇政府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如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自愿按违法用地接受处罚(依法拆除并处罚款),缴纳的复垦保证金毋须退还。

  承诺人(单位或个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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