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01/2017-2183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7-03-13 |
| 责任部门: | 原州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7-03-13 |
| 名 称: | 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 | ||
原政办发〔2017〕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保护耕地,规范用地审批程序,做到依法依规用地,提高用地服务水平,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施养殖业用地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按照国土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在符合用地规
划的情况下(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实行备案制管理。申报程序
及所需材料为:
1、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设施养殖业用地书面申请;
2、填报设施农用地申请表(乡村初步选址、加注意见);
3、签定设施农用地三方协议(用地者(甲方)、所在村集体组织(乙方)及所在乡镇三方签订用地协议);
4、公示(以设施农用地申请表中的面积为准);
5、乡镇负责汇总,国土部门两个月报区政府一次,由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建设环保、农牧、国土、水利、林业)进行实地勘查并经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准确勘测定界。国土、农牧等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乡镇人民政府监督建设。
二、临时用地申报程序及所需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重点项目及自治区重点项目的实施确需使用临时用地的,如交通道路、地质勘查、管线施工等,在符合用地规划的情况下,由用地单位(个人)按照临时用地有关程序申报临时用地所需材料为:
1、用地单位或个人提出临时用地书面申请;
2、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用地方(甲方)、所在村集体组织(乙方、乡镇政府(丙方)三方以临时用地表中的协议面积为准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3、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4、用地单位(个人)出具临时用地承诺书;
5、用地单位(个人)缴纳复垦保证金;
6、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三、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1、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预(初)审报告;
3、建设用地申请表;
4、一书四方案;
5、政府拟征地公告;
6、听证告知书、听证告知回执、放弃听证等;
7、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
8、占用林地的由自治区林业局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9、违法违规用地的处罚意见、罚款缴纳凭证等;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1、勘测定界图;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3、土地利用现状图;
14、报市国土资源局耕保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审查报
批(0954-2688562)。
(备注:第8项到第14项属于用地单位提供材料)
四、单独选址项目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1、勘测定界资料(西安80坐标和纸质版勘测定界报告2份);
2、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初)审意见;
3、建设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等,全部提供);
4、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5、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批复;
6、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批复;
7、建设用地申请表;
8、建设用地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9、占用林地的还需提供《林地审核同意书》;
10、应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根据项目设计情况提交,如重点建设项目需要提供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等)。
11、报市国土资源局耕保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审查报
批(0954-2688562)。
(备注:以上资料,除第1项以外,所有资料需提供纸质件和PDF格式各一份,全部资料PDF格式发送至邮箱:2499626201@qq.com)。
五、扶贫易地搬迁(生态移民)、危房危窑改造用地报批程序及所需资料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实施方案(2014-2017)的通知>》(宁政发〔2014〕48号)规定,在符合规划(有条件建设区)的同时按照增减挂钩方式进行项目的实施,实行迁出区和迁入区建设用地指标置换,迁出区的农村建设用地待居民迁出后将全部恢复为农用地,由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做好恢复工作,危房危窑改造原则上实行原址翻建,确需另行选址的,所需材料如下:
(1)准确的确定迁出区位置、面积,实施增减挂钩;
(2)合理选址安置区,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拆旧区资金安排的证明资料;
(4)编制增减挂钩方案(国土部门负责);
(5)上报自治区国土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国土部门负责);
(6)实施迁出区拆除、复垦、恢复农用地,接受增减挂钩项目验收。
附件:1、设施农用地申请表
2、设施农用地公示
3、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
4、临时用地申请
5、临时用地协议
6、临时用地承诺书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附件二
设施农用地公示
兹有XX镇XX村民XXX,在XX镇XX村建有一座养殖场所,占地面积XX亩(具体以XXX镇打点为依据),现予以公示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举报。
举报电话:
固原市原州区XXX镇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三
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
甲方(用地方):
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丙方(乡镇政府):
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三方用地协议书。
一、用地位置、面积、范围
该宗地位于 ,该设施农用地面积为 亩,其中:建设用地 亩,农用地 亩,未利用地 亩。用地面积和范围不得突破经三方认可并经批准的《土地勘测定界图》面积和范围。
二、用地期限
本项目设施农用地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用地用途的约定
按照规定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规范化养牛、养羊的配套设施用地必须控制在15亩域内,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设施农用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丙方:(盖章) 联系电话:
附件四
临时用地申请
固原市国土资源局:
我公司因为XXXXX项目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位于XX乡XX村,占地面积XX亩。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望贵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盼。本单位将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临时地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批准用途,扩大使用范围,不修建永久性建筑,并在用地结束后恢复地的原貌。
XXXX项目经理部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五
临时用地协议
甲方(用 地 方):
乙方(被用地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如下:
一、该宗临时用地位于 乡(镇) 村,面积 亩,该宗地作为 项目 用地。
二、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临时用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三、临时用地期限为两年,自国土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用地期满,甲方要恢复原地貌,通过乙方的验收。
甲方:(用地方签字盖章) 乙方:(村委会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六
临时用地承诺书
承诺人(单位或个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我(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坐落于
,用途 。
我(单位或个人)就临时用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以上临时用地,我(单位或个人)承诺不建盖任何
永久性建筑、构筑物;使用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公益事业需要,无偿拆除(迁出);
二、我(单位或个人)承诺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超占,不改变用途;如有违反,XXX政府可在不通知我单位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该临时用地审批许可。
三、以上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自XXX年XX月XX日到XXX年XX月XX日。使用期满后,我(单位或个人)在期满后2个月内自行拆除该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复垦的自行完成复垦,如仍需使用,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XXX镇政府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如使用期满未拆除,也未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自愿按违法用地接受处罚(依法拆除并处罚款),缴纳的复垦保证金毋须退还。
承诺人(单位或个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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