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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421001/2017-2206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原州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7-06-30
责任部门:原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7-06-30
名 称:关于印发《原州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原州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原政办发〔2017〕1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原州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原州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宁金融局发〔2016〕183号)和《关于落实2017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宁金融局发〔2017〕187号)精神,扎实推进原州区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和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全面实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程。以信用评级、财政引导、担保跟进、银行放大和保险参与为主要任务,实现农户信用创建全覆盖、农村保险服务全覆盖,以金融工具链支持产业链,加快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为我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务实创新。坚持以“三农”金融服务需求为导向,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不断适应农村经济金融发展新形势,兼顾不同主体服务需求的差异性,积极探索创新更高效、更便捷、更实惠、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

(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由政府作为主导力量大力推进,充分发挥其倡导和组织者的作用。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健全和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依法循规,规范发展。借鉴区内外经验,结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现实需求,审慎稳健地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落实合理分散风险措施,做到制度先行,科学防范金融风险。

三、主要任务

(一)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模式。筹集农业产业化、扶贫双到等资金设立扶贫产业担保基金,整合支农、肉牛产业、妇女、创业等贷款优惠政策,有效发挥金融机构能动作用和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平台作用,深入推进“财政+金融+产业”扶贫模式,提升“一平台、一模式、一协会和一体系”金融扶贫机制,推动银行、担保、证券、保险相互联动、共同发力,加快金融资本与扶贫产业的深度融合,解决贫困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及涉农企业产业发展融资难、贵、少的问题。(牵头单位:区金融办,扶贫办;配合单位:各乡镇、金融机构)

1、提高贫困户贷款覆盖面。以2014年建档立卡时认定的贫困户为准,将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和查漏补缺新增的贫困户,以及2014年-2016年已脱贫的贫困户继续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范围。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诚信经营、有较强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适应不同产业发展周期,将农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业所需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放宽至2年,种植业贷款期限延长到2年-3年,养殖业贷款期限延长到3年-5年。对具有劳动能力、发展意愿、参加保险的贫困户,将申贷年龄放宽到65岁。放宽“黑名单”退出条件,对非恶意拖欠、逃避银行债务,能积极配合银行转化、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的农户,解除黑名单贷款限制,重新给予信贷支持。

2、开展贫困户兜底脱贫模式。对不属于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的等外户、超龄户、鳏寡孤独等社会兜底贫困户,由扶贫办牵头,乡镇组织通过以贷入股或以资入股到辖区优质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推行托管、托养、托销、收益分红等合作模式,通过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带动,实现企业发展和农户增收的双赢目标。

3、降低金融扶贫贷款融资成本。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律执行基准利率,免收担保费,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贷款贴息;对经政府担保公司担保的一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贫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0%,担保费率控制在年1.5%以内,其中一般农户执行年1%的优惠担保费率。

(二)商业保险保障模式。 结合我区实际,推广以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保险产品为主要载体,政、银、保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发挥保险增信作用,拓宽“三农”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区金融办、扶贫办、农牧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保险金融机构)

1、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险种保额标准,增加财政保费补贴投入,扩大承保覆盖面,将小杂粮、油料、茄果类蔬菜、红梅杏、梨、育肥牛、育肥驴等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力争经济作物、特色作物全覆盖。分散和降低贷款风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2、开展蔬菜价格保险工作。制定完善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制度和方案,按照10%的保险费率,对所有设施西红柿、龙椒、黄瓜;露地西红柿、龙椒、黄瓜、西芹、茄子(圆茄)、茭瓜、韭菜、大白菜、甘蓝、青萝卜、红萝卜应保尽保,并将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3、加大“扶贫保”产品推进力度。以2014年建档立卡时认定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为准,并将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和查漏补缺新增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也纳入扶贫保补贴范围,推动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全覆盖,增加贫困户抵御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因灾、因重大事故返贫。

4、落实“一保一县”对口帮扶政策。借助对口帮扶构建保险机构与政府共同参与的扶贫工作新格局,通过保险扶贫、产业扶贫、融资扶贫、公益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职能,切实推动困难群众稳步增收,有效保障扶贫产业健康发展。

(三)村级互助担保基金创新模式。试点在产业基础较好的信用村设立村级互助担保基金中心,以整合的涉农资金为引导,以农户自愿出资为主导,以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设立村级互助担保基金,放大10倍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为本村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撑。(牵头单位:区金融办,扶贫办;配合单位:各乡镇、金融机构)

(四)推广涉农订单模式。推广固原农商行在张易镇试点开展的“银行+涉农企业+订单购销”模式。将淀粉加工企业订单收购规模与贷款投放额度挂钩,通过银行向当地大型淀粉加工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淀粉加工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0.10元的收购协议,使马铃薯种植户不愁销路,激发贫困户借助金融贷款扩大产业规模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各乡镇、金融机构)

(五)发展供应链融资和商圈融资?。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积极推广银行融资、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鼓励银行合理布局商圈营业网点,创新融资产品、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鼓励担保机构入驻商圈,建立与商圈、再担保机构及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商圈建立物流监管平台,引导银行开展动产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商圈内有条件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牵头单位:金融办、;配合单位:工业商务局,农牧局、清水河工业园区、惠民担保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支持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出台各项优惠政策,推进辖区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借助中泰证券的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资本优势,为我区发展势头较好,具备上市挂牌条件的企业做好上市挂牌前期技术辅导,扶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上市、挂牌、再融资,借力资本市场开展深层次的投融资活动,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更好地带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工业商务局、农牧局、清水河工业园区)

四、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成立原州区农村金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彪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祁志雄 区政府办主任

刘万平 区财政局局长

张玉海 区扶贫办主任

马志强 区农牧局局长

马永春 区工业商务局局长

罗小宁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果仁 官厅镇镇长

马光斌 开城镇镇长

高云天 头营镇镇长

马登斌 三营镇镇长

魏 钊 张易镇镇长

王 霆 彭堡镇镇长

连廷智 黄铎堡镇镇长

金玉河 中河乡乡长

黄丽萍 河川乡乡长

马文东 寨科乡乡长

李宗虎 炭山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州区财政局,罗小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办理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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