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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640421007/2025-00052 发文时间 2025-05-24
发布机构 原州区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工信局、黄铎堡镇人民政府、头营镇人民政府、河川乡人民政府、商务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5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2〕507号资金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宁财(农)〕文件精神,按照《原州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5〕28号)闽宁项目实施安排,现将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6950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下达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6950万元,其中:

(一)农业农村局闽宁项目资金1637万元,其中:

1、肉牛产业发展项目400万元(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原州区蛋鸡养殖产业提升项目1100万元(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劳动技能培训项目137万元(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中心);                    

(二)人社局闽宁项目资金748万元,其中:

1、劳务就业支持项目200万元(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劳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548万元(人社局)

(三)工信局闽宁项目资金2970万元,其中:

1、马铃薯精深加工项目2100万元;    

2、闽宁电子信息产业园补短板项目870万元

(四)商务局闽宁项目资金550万元,其中:

1、农文旅产品消费帮扶项目400万元;    

2、“原州织女”劳务品牌培育项目150万元(其中:手工制品销售补贴项目120万元;原州织女电商直播基地项目30万元)

(五)教育体育局闽宁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组团式”教育帮扶项目(固原市第五中学)。

(六)卫生健康局闽宁项目资金100万元,用于“组团式”医疗帮扶项目(原州区人民医院)。

(七)头营镇人民政府闽宁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泉港村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

(八)河川乡人民政府安排项目资金495万元,用于上黄村食用菌产业提升示范村项目。

(九)黄铎堡镇人民政府闽宁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和润村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闽宁协作项目资金及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协同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50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宁财(农)〕要求,切实管好用好闽宁协作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坚决防止以拨代支,闽宁协作资金不得列支项目管理费,及时完善绩效目标表,于6月25日之前将绩效目标表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的前提下完成支付要求。

四、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此款按实际用途请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

附件:1、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分配表

      2、2025年闽宁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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