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原州区种子管理站是原州区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3人,高级农艺师8人、农艺师2人、助理农艺师3人。主要从事原州区内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原州区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田间检验、市场监督检验工作;农业农村局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总目标及阶段目标
(1)总目标 为加快推进小杂粮、油料等地方特色产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从卖原料向卖产品、小产业向全链条、销售品牌化发展的目标,根据原州区委根据原州区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原州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1〕 21号)、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农村局 2021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农发〔2021〕25 号、固原市原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镇组发〔2021〕5号)精神,鼓励原州区内小杂粮、油料种植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按照无公害标准化方式进行种植,实行小杂粮、油料种植农机农艺有机结合。对原州区内企业(合作社、大户)种植豆类、糜子、谷子、荞麦、莜麦、胡麻、芸芥、油菜等小杂粮(油料)累计面积在300亩以上,最小连片地块不小于50亩的小杂粮(油料)的种植主体给予每亩不高于100元种植补贴(每家种植主体最多补贴不超过2000亩),全区61个种植主体种植的49076.48亩小杂粮(油料)符合补贴标准,享受财政补贴资金490.7648万元,每个种植主体通过务工、地租等形式最少带动5户建档立卡户增收。项目绩效目标设定前,原州区种子管理站在全区开展了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项目的宣传和种植意向摸底,根据摸底情况,从补贴面积、补贴金额、项目建设质量、补贴标准、项目时效、项目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等方面,单位组织人员经过反复商讨、研究的基础上设定了绩效目标。
(2)阶段目标 1-2月份,与各乡镇、企业、合作社、农户对接,落实小杂粮、油料种植种类、数量、种植地点,制订实施方案;4-9月份进行小杂粮种植、田间管理、实地验收;9-11月份进行县级验收、补贴资金兑付、总结工作。
2、项目基本性质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3、项目用途
项目用于鼓励企业(合作社、大户)采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规模化种植小杂粮(油料),扩大小杂粮(油料)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4、项目主要内容
鼓励原州区内企业(合作社、大户)采用新品种、新技术种植小杂粮(油料)。对在原州区内种植小杂粮、油料面积超过300亩、最小连片面积大于50亩的企业(合作社、大户)给予每亩100元补贴,每个种植主体补贴面积不得大于2000亩,全区补贴49076.48亩;带动全区538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1668人受益。
5、涉及范围
项目涉及范围为原州区境内。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 项目资金。项目预算资金400万元,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在项目库年终调整时,对项目内容进行了变更,实际到位资金490.77万元,全部为整合涉农资金。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实际支付490.7648万元,结余0.0052万元原渠道上交。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 我们严格按照固原市原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镇组发〔2021〕5号)精神文件及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实行项目法人制,制定项目验收办法、资金兑付办法,确保项目如期验收、资金安全支付。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有关资金使用审报、审批、审核制度、县级验收制度、公示制度、每个环节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实施结束后,我单位和种植主体将认真接受国家及其委托监督部门的监督审计,查出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等违纪违规问题,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单位在2021年1-2月份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向各种植主体、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宣传小杂粮(油料)补贴对象、补贴形式、补贴标准、补贴条件及要求,各种植主体在4月16日前向我单位提交了项目实施申报表、实施方案。2-3月份我单位根据各种植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各种植主体的土地流转面积、种植条件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同时督促各经营主体落实年初申报任务。6-8月份各经营主体聘请具有独立土地测量绘制法人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开展项目自验,要求第三方自验期间绘制基地示意图(标明具体地块(6个以上坐标点)、种植面积及种植作物田间生长照片,测绘种植面积时应扣除农路、隔坡梯田、坟地、地埂等面积,并在测绘图中予以说明。第三方对其测绘基地示意图面积及地理位置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出现虚报冒领,种子管理站将采取法律手段向第三方追回补贴资金。8月种子管理站分3个小组对全区各经营主体开展项目复验。复验期间,根据经营主体提供的申请文件、第三方绘制的基地示意图(测绘报告)、土地流转证明、营业执照、带动5户建档立卡户增收花名册及佐证材料等随机抽取该基地不少于50%的地块进行复验。首先查看田间作物生长情况,如小杂粮(油料)田间出苗稀少、田间杂草拔除不及时等不符合验收条件的田块不予验收;其次核对第三方绘制种植图坐标点,所有核对坐标点需全部重合,如抽验地块有一个坐标点不符,则该地块抽验不合格,并不予重验,同时对该基地所有地块全部进行坐标点核对。复验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原州区种子管理站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并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并在原州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县级验收。其间根据初验结果,申请区农业农村局进行了项目变更,补贴面积由4万亩变更为4.907648万亩,补贴资金由400万元变更为490.7648万元,9月11-12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对项目开展县级验收。经验收组现场对头营胡大堡原州区顺昇种植专业合作社、石羊村宁夏生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营镇新三营村原州区志正种植专业合作社,炭山乡古湾村经济合作社,寨科乡中川村原州区华峰养殖专业合作社,官厅镇官厅村原州区红录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抽查验收,随机抽查地块面积GPS坐标与项目单位、中介提供的坐标相符;项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较为完善规范,通过县级验收。并按照县级验收组的建议,进一步对部分未抽查的经营主体资料进行再完善,面积再核实。
2.项目管理情况。为确保项目验收有据可依,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宁财(农)发〔2020〕171号)、按照固原市原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原州区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终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原乡镇组发〔2021〕5号)精神文件及有关管理规定要求和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农村局 2021 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农发〔2021〕25 号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公示制度、项目验收制度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开展项目资金兑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绩效按照7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绩效整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自评为优。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项目完成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面积49076.48亩,完成项目任务100%。
(2)项目质量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验收合格地块,小杂粮、油料生长好,田间杂草拔除干净,小杂粮、油料成活率在85以上。项目补贴主体全部符合补贴条件要求,通过县级验收。项目采取“三级验收”制度,即经营主体聘请第三方自验;种子管理站根据经营主体提供的申请文件、第三方绘制的基地示意图(测绘报告)、土地流转证明、营业执照、带动5户建档立卡户增收花名册及佐证材料等随机抽取该基地不少于50%的地块进行复验。首先查看田间作物生长情况,如小杂粮(油料)田间出苗稀少、田间杂草拔除不及时等不符合验收条件的田块不予验收;其次核对第三方绘制种植图坐标点,所有核对坐标点需全部重合,如抽验地块有一个坐标点不符,则该地块抽验不合格,并不予重验,同时对该基地所有地块全部进行坐标点核对。复验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原州区种子管理站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并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并在原州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县级验收。9月11-12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发改局、乡村振兴局、市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专家对项目开展县级验收。经验收组现场对头营胡大堡原州区顺昇种植专业合作社、石羊村宁夏生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营镇新三营村原州区志正种植专业合作社,炭山乡古湾村经济合作社,寨科乡中川村原州区华峰养殖专业合作社,官厅镇官厅村原州区红录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抽查验收,随机抽查地块面积GPS坐标与项目单位、中介提供的坐标相符;项目相关资料收集整理较为完善规范,通过县级验收。并按照县级验收组的建议,进一步对部分未抽查的经营主体资料进行再完善,面积再核实。
(3)项目实施进度。项目于2021年1月-2月进行项目宣传、种植意向摸底;2021年3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申报;6-8月完成项目验收、公示;10月完成项目资金兑付;完成10月-11月项目总结、绩效目标自评。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项目设定对种植主体种植小杂粮、油料的亩补贴标准为不高于100元,实际亩补贴为1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项目设定带动增加贫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人口全年总收入5万元,经统计各种植主体发放建档立卡户务工工资增收51.9295万元。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设定每个种植主体最少带动5户建档立卡户实现增收、项目受益户数170户510,其中建档立卡户120户,人口380人,实际受益人数599户(1856人),其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538户,1668人,538户建档立卡户通过务工实现增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项目区受益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满意度、科技服务、技术指导和农业科技培训人员满意度、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农户满意度、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等方面开展随机抽样调查,满意度均在90%以上,高于设定目标90%以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建议2022年继续实施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项目,将该项目,尽早出台项目指导文件,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原州区小杂粮(油料)产业健康发展。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项目评价的补贴面积及测绘图来源于小杂粮(油料)验收过程中第三方现场测量所得,经原州区种子管理站工作人员和县级验收人员抽验核实、三次公示无异议后采用;种植主体及带动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满意度调查数据均来自原州区种子管理站开展的项目满意度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1、2021年原州区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21年原州区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
3、2021年原州区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固原市原州区种子管理站
2021年11月20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原州区2021年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原州区种子管理站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 | 490.77 | 490.7648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0 | 490.77 | 490.7648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区补贴面积不低于40000亩;带动全区120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增收。 | 全区补贴面积49076.48亩;带动全区538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增收。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小杂粮、油料种植面积(≥**亩) | 40000 | 49076.48 | 20 | 20 | ||||||
质量指标(10分) | 指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5分)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成本指标(5分) | 小杂粮(油料)种植补贴标准(元/亩) | 100 | 100 | 5 | 5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20分) | 带动受益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增收。 | 5万元 | 51.9万元 | 20 | 20 | ||||||
社会效益 指标20(分) | 带动受益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户数(≥)户 | 120 | 538 | 20 | 20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 | 指标1:受益种植主体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指标2受益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总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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