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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7-06-13
来源 原州区人社局 解读单位 原州区人社局
标 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

 
    1. 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原则及标准是什么?
    答:(1)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自治区内高等院校毕业生。
    (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3)补贴标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2. 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领发放程序有哪些?
   答:(1)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
   (2)各高等院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求职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由院校初审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院校申报的材料审核后,将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的毕业生名单报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将求职补贴资金拨付到指定的银行,由银行直接支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3. 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一是各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三是国家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四是事业单位招聘;五是自主创业;六是应征入伍;七是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到企业见习;八是灵活就业。
   4.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年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2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各地、各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时,采取以贴息为主、补助为辅的方式,优先支持其产业发展项目。 
  (2)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3)企业每吸纳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治区财政一次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5000元,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市、县一次性再给予企业补贴2000元。
  (4)农业企业吸纳农业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财政连续2年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
  (5)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以实际招用人数按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5.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有哪些鼓励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专家评审、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6.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
   答: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
   7. 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四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8.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最高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国家财政给予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3)享受创业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定,一次性给予6000元创业补贴。
  (4)免费创业培训: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政府补贴培训职业目录,使每一名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得到高标准、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并参加技能鉴定,鉴定合格的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切实提高创业就业能力。
  (5)提供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9. 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答:各高校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以提高创业能力。
   10. 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答: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11.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答: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多人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12. 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申请贷款担保机构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13. 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对象和工作内容?
   答:实习对象为区外宁夏生源及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称毕业生),专业不限。实习单位以县、乡级事业单位为主,优先安排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实习。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卫生、司法、民政、移民、扶贫开发、扶残助残、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部门,实习时间为一年。实习期满,毕业生自主择业。
   14. 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的生活补贴有多少?
   答:毕业生实习期间由自治区财政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实习所在地最低工资。
   15. 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的实施部门及选派办法有哪些?
   答:(1)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
  (2)毕业生到区直部门事业单位实习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选派,实习毕业生考勤考核、生活补助发放等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负责办理。
  (3)毕业生到各市、县(区)事业单位实习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属地选派、属地管理原则自行安排辖区县(市、区)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市、县(区)实习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的毕业生在岗人数及考勤考核情况予以核拨。
  (4)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采取网上发布信息、毕业生自愿报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派、实习单位管理、财政发放补贴的办法进行。
   16. 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单位。
   17.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8.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由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19.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答:(1)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2)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3)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20.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21. 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2. 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答: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关心自己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接续。高校生毕业后就业,有用人单位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中断或转出等事宜。毕业生在与新单位重新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23. 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离校后未就业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答: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纳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统一管理,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和各高校在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做好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免费享受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24.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答: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实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25.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重点服务有哪些?
   答:(1)以登记失业、求职困难的毕业生为重点,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2)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专门台账,确定专人联系,并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了解情况。
    (3)对每个登记失业的毕业生,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需求信息。
   26.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答: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2013年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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