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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19-04-02
来源 原州区财政局 解读单位 原州区财政局
标 题: 《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政策解读
《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扶持力度,满足普通农户产业发展融资需求,根据自治区《关于调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4号)及区委和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并于6月27日印发《关于调整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原政办通字〔201946号)对此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工作任务

采取“财政+金融+产业+农户”的金融扶持模式,对辖区有发展能力、有产业基础、信用良好且年龄在18-60岁(含60岁)的普通农户,政府安排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按照1:10的放大比例,8:2的风险承担比例,由政府担保公司担保、合作银行机构提供5万元,1-3年期、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专项用于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财政支农贴息的产业发展信贷资金。

三、工作措施

贷款程序。农户申请-村级信用协会推荐-乡镇信用协会初审-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或自然资源局)审核-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联合调查授信-担保公司担保-合作银行审核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只能用于从事优质粮食(小麦、玉米、马铃薯)、草畜(优质苜蓿种植、肉牛养殖、肉羊养殖)、休闲农业、蔬菜种植及加工等适度规模经营项目,不得用于购置生活用品、建房、看病、子女上学等非生产性支出。

贴息程序。农户向所在乡镇申报---乡镇初审--区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或自然资源局)审核并公示---区财政局审核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贴息资金---区行业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或自然资源局)兑付贴息资金。

四、工作要求

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各银行要加强与政府担保公司的协调对接,做好贷款的前期调查、贷后监管及到期回收;要夯实基层工作力量,放宽基层分支机构贷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将审批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

严格贴息审核把关。各乡镇、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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