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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18-94163 发文时间 2018-07-09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办发〔2018〕130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原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9

(此件公开发布)


原州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原州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行政依法依规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原政发〔2018〕79号)规定,凡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新原州报媒体上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区政府制定的政策文件由政府办负责落实,其余按照起草单位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2.政府及其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制定出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区政府制定的政策文件由政府办负责落实,其余按照起草单位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落实]

3.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本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牵头制定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4.有序推动政府会议开放,对本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要在提交会议议题的同时,向政府办提交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的意见建议区政府将在根据会议议题,适时安排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年内不少于1次。[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强“三个清单”公开。

1.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督促指导政府部门权

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区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2.按照自治区、固原市的安排部署,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区发改局、区工业和商务局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各级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区发改局、区工业和商务局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四)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议案提案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固原市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一)推进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6〕54号)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8年10月底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确保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2.按照自治区、固原市统一安排部署,抓紧制定出台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本单位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区财政局牵头落实,各预算单位负责落实]

3.按时公开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区审计局牵头落实,各被审计单位负责落实]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要求和自治区、固原市相关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区相关实施意见。[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区发改局配合落实]

2.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与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各项目单位要在本单位牵头实施的项目中选取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不少于1项,示范性地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为推进该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起到引领作用。[区发改局牵头落实,各项目单位负责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和自治区、固原市相关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区相关实施意见。[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配合落实]

2.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6大领域的信息。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依托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示范性地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信息公开上水平起到引领作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由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由固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州分局负责落实;国有产权交易信息公开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由区发改局牵头落实,各项目单位负责落实]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要求和自治区、固原市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出台我区相关实施意见。[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7大领域信息。区直各有关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示范性地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教育、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脱贫攻坚信息公开由区扶贫办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由区民政局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教育信息公开由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信息公开由区卫计局负责落实;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由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负责落实;灾害事故救援信息公开由区安监局负责落实;公共文化体育信息公开由区文体局负责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固原市工商局原州一、二分局负责落实]

(五)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突出抓好空间规划、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放管服”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推进产品质量升级、减税降费和降低要素成本、就业创业、国资国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防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综合执法、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六)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机制。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本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注重运用信息发布智能管理平台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围绕委和政府2018中心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提高区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扩展解读范围。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紧盯自治区“三大战略”,“两个先行区、两个示范区”建设及固原市“六场硬仗”及“九城同创”“四个示范市”建设等区、市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原州区“一条主线,一个统筹推进,七项重点工作,一个扎实推进”工作总体部署开展解读。在统筹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脱贫攻坚、创新驱动、生态立区、民生保障、文化繁荣、民族宗教、民主法治和改革开放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二)完善解读机制。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区政府、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应不少于2次。[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由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其他政策解读由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提高解读效果。

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两微一端”、新原州报等新闻媒体,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正确引导舆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高度重视舆情回应,主动引导社会预期

(一)建立监测平台。

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加强与网信办的联系

对接,加快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我区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区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把握回应重点。

突出做好就医就学、土地房屋征收、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强化联动机制。

要抓紧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加大问责力度。

积极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完善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深入整改。[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五、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固原市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准确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2.按照自治区、固原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与自治区、固原市政府门户网及政务服务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尽早实现政务服务“单点登录”“一网服务”“全国漫游”。[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宁党厅字〔2017〕25 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全面推行“网上信访”模式,对网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加快推进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优化力量配置,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2.2018年10月底前,梳理公布本县(区)“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3.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三)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

1.2018年10月底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全部公开、是否准确规范、是否与实际工作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区编办、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2.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区发改局、区工业和商务局、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固原市工商局原州一、二分局及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3.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监测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2.加快推进全区政府网站整合和资源共享,区政府门户网站要统一纳入集约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迁移、关停等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年内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完成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区政府信息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3.配合自治区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工业和商务局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管好用好政务“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全区政务“两微一端”等新平台开办率,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集中力量至少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及时处理政务热线电话。转办至原州区的群众通过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诉求,要安排专人跟踪督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批转至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及时处理答复[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落实]

(四)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作用。

1.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馆一中心”(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室(点)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移送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区档案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落实]

2.继续用好331监管平台,做到涉农扶贫信息的精准公开和智能推送实现涉农扶贫项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

(3)要加强与本地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探索推进在本地区有线电视、新闻报纸开设政务公开在线访谈政策解读频道,提高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七、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要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年内区政府将安排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二)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新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2.对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4.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五)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参照自治区、固原市对口厅局的做法,对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各部门要在年内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将对外发布情况报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312办公室备案。[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六)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1.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市政等主管部门,要于2018年11月底前分别制定完善所分管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报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312办公室备案。[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2.区直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本地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村(居)务、校(园)务、院务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抓紧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配到具体责任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府将在年内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3.强化监督检查。2018年,我区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效能考核,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由政府办牵头,每季度开展1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工作不力的将年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务于2018年8月30日前要将具体工作推进方案报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312办公室备案。12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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