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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19-00068 发文时间 2019-01-27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原政办发〔2019〕10号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建立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依据信息比对结果,发现了一批出生于2002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儿童。自治区教育厅已将我区疑似失学儿童数据信息函告区人民政府,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安排教育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自

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16 号)要求,对全区疑似失学儿童信息在“宁夏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再次进行了信息比对核查,现将各乡镇(街道)疑似失学儿童信息反馈给你们(附件1),并将做好此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全区教育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点工作任务。本次核查、劝返的疑似失学儿童数量较大,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本次核查和劝返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号工程,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为全面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特成立原州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国英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祁志雄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向辉  人社局局长

邓彦斌  区司法局局长

别志俊  区教育局局长

张玉海  区扶贫办主任

王洪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一分局局长

赵  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二分局局长

范向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果仁  官厅镇镇长

陈  璋  开城镇党委书记

张世林  头营镇党委书记

郭  辉  三营镇党委书记

田玉铭  张易镇党委书记

马少龙  彭堡镇党委书记

马文军  黄铎堡镇党委书记

冯晓明  中河乡党委书记

马彦东  河川乡党委书记

王正奇  寨科乡党委书记

李成祺  炭山乡党委书记

张旭明  北塬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范忠于  古雁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贾旭林  南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教育联合执法组,办公室设在原州区教育局,别志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社会、学校等方面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具体事宜,并做好总结上报工作。教育联合执法组由政府办牵头,抽调教育、扶贫办、公安、司法、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专门人员,开展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专项督查。

二、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认真落实《原州区教育局 扶贫办 公安分局 司法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摸底排查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原政办通字发〔201819 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成立由乡镇(街道)政府牵头,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核查、劝返工作领导小组,以目标为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疑似失学儿童突出的重点乡镇、重点学校、重点群体进行精准施策,因地、因校、因人制定具体核查、劝返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认真落实乡镇(街道)干部包动员保入学率、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的“三包三保”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双线“控辍”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查劝返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生的原则,采取“户、册、籍、人”四对照的办法,对疑似失学儿童进行逐一核查,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见附件2)所列情形,对疑似失学儿童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对经核查确认为失学辍学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进行建档立卡,建立工作台账,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要做到谁摸底,谁签字,谁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要根据辍学学生的具体原因,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继续组织开展大劝返、“千名教师走万家”动员活动,着力解决失学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要集中清理整顿劳务市场,对招用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的企业和个人,或者介绍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罚。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打工务农的,要根据相关扶贫政策及时纳入帮扶救助范围。对适龄残疾儿童,要区别不同情况,以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合适形式接收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入寺入教的,要着重做好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家长配合政府工作。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接收义务教育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教育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的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四、强化监督问责

区委和政府已将各乡镇(街道)控辍保学情况纳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任务的考核指标项目。从131日起,教育联合执法组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个月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控辍保学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街道),限期整改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控辍保学工作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教育局要充分协调各部门、社会、学校各方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要利用好此次核查结果,将劝返复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联保联控机制,切实提高精准控辍工作水平。

各乡镇(街道在逐一核查和劝返复学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区教育局。


附件疑似失学儿童表册2-4.doc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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