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08/2026-00015 | 发文时间 | 2026-03-11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6年度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 ||
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6年稳就业促就业工作和“技能照亮前程”培训提升行动,聚焦我区“原州织女”“六盘保姆”“一乡一品”劳务品牌建设与数据标注企业用工需求,全面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的培训模式,精准提升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原州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各类城乡劳动者,以及手工制作、养老、育婴、家政、数据标注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原州织女”手工制作专项培训。依托宁夏思含掇绣文化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和宁夏琳子织造有限公司等品牌支撑企业,根据企业订单需求,定向开展为期5-7天的专项技能培训,培训学员年龄可根据身体条件适当放宽,每期培训规模控制在60人以内。培训结束后,根据取得结业合格证书并实际完成订单交付的人数,向承训单位核发培训补贴。(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等均可作为订单收入的有效证明)
(二)“六盘保姆”从业人员专项培训。
1.企业自主培训。鼓励辖区内养老、育婴、家政企业结合岗位需要,自主设计课程并安排师资,通过开设“技能夜校”“周末特训营”等形式,对新招用人员开展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方案须报人社部门备案批准,培训结束后,根据取得结业合格证书并稳定就业满3个月,或累计接单收入超过1万元的人数,向承训企业发放培训补贴。
2.从业人员岗位提升培训。依托高校、培训机构及行业领域优质师资,围绕市场需求,针对在岗“六盘保姆”从业人员,组织开展营养餐制作、家庭餐搭配、医院护工技能、老年人及婴幼儿照护等专项技能提升培训,每期培训不少于5天,参训人数不超过60人。培训结束后,根据取得结业合格证书的人数,向承训机构兑付培训补贴。
3.跨省就业人员岗前培训。联合区外家政企业人资专员、技术骨干,按照企业实际用工需求,开展3-5天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企业实际吸纳用工人数,向承训机构兑付培训补贴。对跨省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学员,以直补个人方式给予1000元务工补贴。
(三)乡镇(街道)“一乡一品”自主培训。
1.品牌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一乡一品”劳务品牌建设需要,自主选定培训机构或聘请学院讲师、“土专家”“田秀才”、技术能手、致富带头人及非遗传承人等,采用“集中培训”“以师带徒”“田间课堂”“岗位实训”“作坊教学”等形式,开展不少于5天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方案须向人社部门备案;培训期间需完整记录参训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影像资料等;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向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或个人兑付培训补贴。
2.河川吊车、三营货运司机直补个人培训。对河川乡劳动力、三营镇脱贫劳动力分别参加吊车操作证、B照及以上驾驶证培训并实际从事相关驾驶、货运工作的,在2026年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凭身份证、吊车操作证、B照及以上驾驶证、缴费发票、工作证明等材料,向户籍地所在村委会进行申报。经乡镇审核通过后,给予河川吊车司机、三营货运驾驶员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个人。(三营镇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对象仅为符合补贴条件的脱贫劳动力)
(四)数据标注企业定岗培训。根据辖区数据标注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自主安排师资与课程,开展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技能培训,培训方案须报人社部门备案。培训结束后,根据取得结业合格证书并稳定就业3个月人数,向承训企业发放培训补贴。
三、经费保障及补贴标准
培训经费由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补贴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248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原州织女”劳务品牌专项培训:
手工编织60元/人/天;刺绣55元/人/天。
(二)“六盘保姆”劳务品牌专项培训:
1.企业自主岗前培训50元/人/天;
2.从业人员岗位提升培训100元/人/天;
3.跨省就业人员岗前培训100元/人/天,跨省就业满3月务工补贴1000元/人。
(三)乡镇(街道)“一乡一品”自主培训:
1.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每人每天50元(包含教师费、培训资料费、耗材等费用)
2.河川吊车、三营货运司机直补个人培训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四)数据标注企业定岗培训:50元/人/天。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劳务品牌培训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深入摸排劳动力培训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科学执行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并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督与训后跟踪服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二)突出培训实效。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年满十六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意愿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对于参加首次培训后未完全掌握技能的学员,可参加二次培训,确保学员熟练掌握技能,切实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公众号、工作群、村(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培训政策与成功案例,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培训+就业”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资金监管。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使用、谁担责”的原则,规范培训补贴申报与发放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对虚报冒领、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追回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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