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专项经费
索 引 号 640421001/2018-77485 发文时间 2018-09-10
发布机构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原州区《201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兑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原州区《201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兑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中央及自治区政府深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支农、惠农政策,是促进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公益林建设和生态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原州区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 稳妥地推进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现为进一步加强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维护广大林户的切身利益。结合国家公益林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关政策规定,现制定我区《201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兑现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尽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指导村委会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资金下达计划,足额将政策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并及时将兑现结果上传“固原市惠农资金监管平台”。 

                                                                            

固原市原州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原州区201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兑现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林农的权益。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兑现工作实施方案。 

  一、补助政策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指国家依法设立用于集体和个人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经济补偿。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森林资源为核心,以提高重点公益林综合管理能力为重点,以实现我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增加我区森林资源总量。进一步改善公益林区林农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二)坚持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设防、确保重点为原则; 

  3、坚持按照林地权属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按事权划分,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一)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直补农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06〕62号) 

  (三)宁夏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18〕97号) 

  (四)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原州区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原政发〔2018〕27号)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本次兑现工作,决定成立原州区林业局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审核、兑现工作。 

  组  长:金  琳(林业局 局长) 

  副组长:柳志勇(林业局 副局长) 

  成  员:张志杰、安必宁、朱爱萍、海亚东、马秉宏、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各街道办事处林业专干 

  五、兑现计划 

  (一)兑现面积。2018年规划兑现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面积177951.4亩,其中:开城镇24598.9亩,官厅镇16751.4亩,张易镇22597.3亩,河川乡11863.1亩,中河乡6822.1亩,彭堡镇9642.3亩,头营镇27216.5亩,三营镇3051.2亩,黄铎堡32934.5亩,寨科乡5498亩,炭山乡2516.5亩,南关办8296.1亩,北塬办2179.4亩,古雁办3684.1亩。本批兑现面积以各乡镇2018年核查验收最新结果为依据。 

  (二)补助对象。国家重点公益林范围内林地,以户为单元进行兑现。 

  (三)补助标准。每年每亩补助现金15元。 

  五、方法步骤 

  (一)资金发放程序 

  1、农户申报。2-5月份,农户凭户口簿、林权证、粮食发放凭证、一卡通存折到当地村委会进行申报。帐户信息有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申请村级进行变更备案。 

  2、村级受理。6-7月份,各相关行政村结合年度乡镇下达的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实施计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议政日评会,对农户申报材料进行登记造册,分析研究,受理投诉咨询并答复。并通过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逐户逐地进行现场勘验。验收结果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进行审验。 

  3、乡镇审核。7-8月份,各乡镇结合林业局下发的《实施方案》和项目兑现计划指标,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对村级上报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到户花名册》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入户核查,依据验收结果编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乡级核查验收报告》和《一卡通补贴花名册》,签字盖章后在乡镇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林业局申请进行兑付。 

  4、林业复审。8-10月份,林业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乡级核查验收报告》和《一卡通补贴花名册》进行复审,并组织验收,核查无误后按规定提交财政部门负责发放,收到兑付资金回执单后通过固原市惠农资金监督平台进行公开。 

  5、财政确认。11-12月份,财政局收到林业局提交的兑付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将有关资料提交代办金融机构(固原市黄河银行),同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6、代办金融机构(固原市黄河银行)按区财政局审核确认的底册(一卡通补贴花名册),分户办理,及时将政策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存折兑现到农户手中。 

  7、区监察、审计、发改、统计等部门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二)备案 

  1、一级备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后,原州区林业局要将自治区下达资金文件、乡镇核查验收表册、一卡通资金补贴表进行存档。 

  2、二级备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后,各乡镇需将验收花名册、一卡通资金补贴表进行存档 。 

  3、三级备案。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付后,各行政村将需一卡通资金补贴表进行存档。 

  六、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按照区委、政府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惠民政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活动,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严格补贴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落实工作任务。一是把好验收关,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逐山头、逐地块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图表相符、图卡相符、图实相符、表卡相符,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把好公示关,验收后造册,并将姓名、补贴面积、金额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防止虚报冒领。 

  (三)部门协作,确保足额兑现。林业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建立拨付流程,认真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数据的采集、录入核对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实行 " 一卡通 " 足额发放到每位退耕农户手中。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