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02/2026-00007 | 发文时间 | 2026-02-26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原州区发改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2025年,发改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立足发改主责主业,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聚焦行政许可、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等关键领域,创新实践、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发改业务深度融合,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牵头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的根本前提。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及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等均通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深耕法治信用建设,优化营商发展环境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结合发改职能和上级政策调整,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优化,确保行政许可工作规范、高效、透明。一是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对照国家、自治区、市发改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结合本单位“三定”方案,系统梳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核心要素,修改完善《原州区发改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接上级发改部门和同级司法、政务服务部门,及时掌握政策调整信息,对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调整新增、取消或变更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履行内部审核、公示公告程序后及时调整清单,确保清单与实际工作一致。
一是全面落实“亮码检查”和“综合查一次”要求。立足发改监管职能,聚焦粮食流通、招标投标、价格监管、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亮码检查”和“综合查一次”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入企开展检查前,通过系统生成并出示二维码,明确检查事由、检查内容、检查时限;检查结束后,及时上传检查结果,企业可通过扫码查看检查信息、反馈意见建议,实现入企检查全程留痕、公开透明。今年我局新增2名同志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监管信息,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精准度。2025年以来组织开展“亮码检查”5次,“联合检查”1次,未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投诉或纠纷。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规范办理流程,对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进行梳理分类,明确办理责任办公室、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办理前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对接,了解诉求;办理中及时反馈进展,听取意见;办理后认真做好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5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共计3件,办结3件,办结率100%。
2025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期盼和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治建设与发改业务深度融合的切入点不够精准,在信用监管、项目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法治创新举措不够多,工作方法较为传统,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新形势下发改领域法治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研究不深,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创新举措未能形成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力度不足。
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为主,互动式、体验式、精准式普法开展不够多;普法内容与群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对群众关心的价格监管、粮食安全、项目管理等热点问题,宣传解读不够深入、细致;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的创新力度不足,普法覆盖面和感染力仍有提升空间。
我局法治工作专职人员较少,缺乏专业的法治人才,法治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难以满足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执法人员的培训多以短期培训为主,系统性、专业性培训不足;部分工作人员还未考取执法资格证,对新形势下的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掌握不够熟练,依法履职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通过专题培训、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化学习,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加强对发改领域新法律法规、新政策的学习培训,推动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发改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制作,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推广“综合查一次”“亮码检查”等新型监管方式,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执法、违规执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充实法治工作专职人员力量,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提升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建立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定期组织法治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交流学习,提升法治业务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制度,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治人才队伍。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办公室和个人年度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工作落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督办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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