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73/2026-00029 | 发文时间 | 2026-03-16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2025年,原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依法治林、依法护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治理效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原州区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根基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推进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和林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与林草业务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问责。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细化各成员单位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全员参与促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5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破解执法监管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载体,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14次、专题研讨交流5次,开展法治知识测试4次,覆盖干部职工190余人次,实现执法人员、一线管护人员学习全覆盖,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确保林草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三)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决策流程
结合原州区林草工作实际,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实施,贯彻《原州区林草局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等4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评议考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全年依法作出林草资源保护、防火设施建设、禁牧封育、生态修复等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程序完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确保决策科学、合法、合规、贴合实际。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治实效
(一)贯彻法治制度,推动政策落地
紧扣原州区林草工作实际,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林地草原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禁牧封育、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禁牧封育相关部署和宁夏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善配套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林草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切实可行,为林草工作开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二)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安全监管
1.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化林草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执法人员职责,优化执法人员配置,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围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安全生产执法规范、案例分析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现场授课,全年完成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换证,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2. 深化法治宣传:围绕“法治林草、生态原州、安全护林”建设目标,结合“3·12”植树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采用“线上推送+线下宣讲+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乡村大喇叭播报、微信公众号推送、短视频宣传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禁牧封育、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2025年全年开展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8万余份,悬挂横幅150余条,制作宣传短视频12条,开展入户宣传860余户,覆盖群众4.2万余人次。同时,针对林草经营主体、农户、进山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宣传,引导其依法经营、依法护林护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护林、人人守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流程和时限,全年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无执法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
3. 强化执法力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的重点领域,围绕林地草原征占用、非法采伐林木、非法放牧、野外用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秸秆及田埂焚烧、破坏林草资源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案件查处情况:2025年截止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37起,其中:非法猎捕、买卖、利用野生动物案19起,擅自野外用火案8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7起,毁坏林木案2起,违法开垦林地案1起,办结25起,正在办理12起。组织开展案件集体讨论8次,组织听证会2次。
二是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工作开展情况:1、对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关于推进2022-2024年林草执法面积较大存疑项目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工作的提醒函》涉及原州区2023.4期361号图斑、2024.1期42号图斑,进行实地核查,经查以上两个图斑均不存在违法行为。2、根据西督局下发原州区的毁林毁草开垦耕地图斑矢量数据,原州区涉及图斑8个,面积共101.68亩,经核实,均为耕地,不存在违法行为。3、自治区林草局下发原州区林地大于300亩图斑地类变化摸底调查共涉及图斑58个,经核实,分63个细斑,已核查结束。4、2025年日常监测发现涉及自然保护地及占林地图斑5个,目前正在核查过程中。
三是林地管理和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情况:1、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项目共受理43项,共使用林地面积260.1692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面积77.519公顷,临时使用林地94.1472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林地面积88.5029公顷。
2、林木采伐证共受理申请14件,已全部办结,林木采伐蓄积7497.1477立方米,共计面积90.803公顷。
四是林地确权情况:原州区原林权发放面积109.5万亩(国有林地32.55万亩,集体林地76.95万亩,发放林权证62990本),其中:国有林场32.55万亩(发证14本)、造林大户0.4万亩(发证17本)、退耕还林57.75万亩(发证面积56.45万亩,发证55339本)、村集体林地18.8万亩(发证7620本)。已完成地籍调查,建立了部分部分乡镇、办事处地籍调查库。正在按公示结果补充完善不动产登记资料,颁发承包经营权不动产证4本,颁发经营权不动产证9本。整理农户不动产入库资料4300余宗,2025年5月与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针对林地确权颁证工作召开推进会,针对后期办理林权换证工作商讨细节,为下一步办理林地确权换证奠定基础。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和第三方对接协商,近期开展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办理数据入库工作,待入库结束后开展林权换证。
五是野生动物保护情况:2025年受理林麝人工养殖繁育许可证申请1起,目前已办理完成,正在引进林麝;受理中华蟾蜍人工养殖繁育许可证申请1起,正在办理中。
联合市场监管局、药检所等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开展“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2025”“穿山甲及穿山甲制品排查专项行动”“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专项行动”,出动车辆34余次,执法人员154人次,对原州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4个国有林场、5个管护站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检查农贸市场22处、宾馆饭店(农家乐)99家、花鸟、宠物交易市场(商铺)6处、肉店商铺44家、早市2处、公园3处、超市59家、五金商铺58家、邮递运输场所6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1处,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场所进行了全面检查。
联合检疫站、防火办、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在博物馆广场开展鸟类资源保护宣传1次,发放征集违法线索通告1250余份,在重点区域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公告1175余份,悬挂野生动物保护横幅126条。
救助鸟类等野生保护动物共计21只,其中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12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9只。
通过以上各类专项行动及措施有效保护了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
六是殡葬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殡葬领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制定殡葬领域工作方案,共排查殡葬设施715处,查处违法侵占林地建设墓地案件1起,涉案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现已向原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待裁决结果。及时向固原市林草局、原州区民政局、原州区纪委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报送“周报、月报、工作回复、提示函”等各类汇报材料、统计报表、工作总结及提醒函,累计报送60余份,确保专项行动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参与专项行动推进会7次,并编写殡葬领域整改方案1份。
七是林木调运检疫方面:共完成产地检疫3149亩,涉及苗木2670万株;外省调入苗木613批次,涉及苗木886.15万株;省内调入苗木569批次,涉及苗木482.6万株;调入木材(光缆、电缆)1109批次,2819.7立方米,1560盘;共落地复检1182批次,涉及苗木1260.5万株;原州区本地用苗345批次,涉及苗木108.25万株;检疫办证950批次,817.66万株。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100%,没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蔓延情况。
开展“护绿2025”专项执法活动,出动执法车次4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督查涉木、涉苗企业(个人)36家,抽检木材调运1311.15立方米,光缆电缆盘2352盘,其它55立方米。与苗木调运涉企及个人签订苗木调运告知书、承诺书41份,下发检疫检验工作提示35份,联合多部门主动开展巡查检疫3次,严格抽样标准和方法,提高种苗落地复检抽样比例,做到苗木溯源清晰。
三、紧抓日常工作,提升法律意识
目前已收发文件近110余份,撰写各类报告80余份,核查处理举报信访30余起,执法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5余次,同时持续加强办公室内部制度化管理,督促工作人员做好签到、值班、请销假等工作。另外在扶贫工作上各位帮扶责任人能够在工作之余按照要求进村入户签到,向帮扶对象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与帮扶对象深入交流,进一步了解帮扶对象的经济收入状况和实际生活困难,按期完成交办的任务,提高了帮扶对象对帮扶责任人的满意度。12345平台接受相关案件,运用具体法律条款一一解决。2025年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司法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重点排查化解林地权属纠纷、草原承包纠纷、林草经营纠纷、防火责任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基层”,有效维护林草领域和谐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林草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同时,结合禁牧封育网格化管理要求,发挥五级林长制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提升化解效能。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5年,原州区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依法治林护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更高要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现有的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法规办现有正式执法人员8人,持有执法证件有6人,临近退休人员1人。随着林草事业的发展和执法任务的日益繁重,负责2739平方公里原州区林草资源保护执法工作,导致执法工作难以做到全面、细致。此外,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在应对复杂执法案件时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执法难度增大。一方面,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的特点。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等活动,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对林草资源保护的意识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活动,且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配合、甚至阻挠执法的情况,增加了执法难度。
三是执法装备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近年来配备了一些先进的执法装备,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例如,无人机无定位制图功能,无法对大面积林区进行矢量作业;执法记录仪的存储容量较小,无高清夜视且待机时间短,影响执法工作的连续性。此外,部分偏远地区网络信号差,导致信息化执法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制约了执法效率的提升。
四是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提升。宣传形式虽有创新,但对进山作业人员、偏远山区农户等重点人群的精准普法力度不足,部分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仍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计划
2026年,原州区林草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立足原州区林草工作实际,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林草事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合,为原州区林草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1.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加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实地教学、岗位练兵等活动,重点加强对新修订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安全生产规范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常态化。
2.持续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继续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清风行动”“野生动物及鸟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排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强化日常执法巡查,进一步优化日常巡查制度,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质量,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各类林草违法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加强行刑衔接与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确保涉嫌犯罪的林草案件及时、准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
3.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执法培训,利用线上线下等多方渠道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执法技能,准确运用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利用法治教育平台组织人员培训,力求对已持证人员进行再培训提升,对未持证人员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务必做到持证执法。另外优化执法装备配置,积极争取资金,进一步优化执法装备配置。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4.推动服务提质增效。继续履行好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做好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林木采伐证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办理,严格把关,尽快办理,坚持问需于民、问策于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确保审批规范、合法、有效。深化山林权改革工作,依托现有数据资料,做好数据整合,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补充矢量数据及相关资料。坚持原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林木权益,按照“完成一村”、“入库一村”、“登记一村”的模式,加快林权审批。
5.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实效。结合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聚焦进山作业人员、偏远山区农户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宣传,通过短视频、入户宣讲、田间课堂等形式,推动林草法治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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