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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7/2026-00028 发文时间 2026-03-25
发布机构 原州区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原州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原州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持续完善财政法治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执法服务效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5年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政治理论业务学习重点内容,教育引导财政干部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全年组织开展法治学习21次,其中:会前学法2次、中心组学法3次、干部理论学习学法16次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考试1次,参与人数28人。三是落实经费保障。2025年保障法治工作经费176.51万元,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普法宣传工作、聘请法律顾问等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原州区财政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原州区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工作分解表》将普法工作与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政府采购、财税执法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以财政业务培训、财政执法检查为契机,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税费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法宣传。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并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后严格执行。二是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责任,聚焦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违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聚焦民生资金和产业发展等重要领域财政支出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监督检查的威慑力,确保财政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规范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梳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名单,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考必考”。单位执有行政执法证件18人,2025年新增2人,做到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五是做好法律专业保障。聘任法律顾问1人,为财政行政执法、重大决策、合同管理、政策制定等工作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精准把控法律风险,严格审核合法合规性,推动财政工作各环节于法有据,程序规范。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降低行政风险。

(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财政监督效能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2025年共受理5家公司申请代理记账资格证书,行政许可申请5件,通过行政许可申请5件。二是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责任,依法依规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和监督检查工作。全年下发监督检查提示函28,警示函28份;处罚决定书6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11份。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共处罚款1.3万元,所处罚金上缴原州区国库,并行政处理处罚结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站公示形成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三是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制定《原州区财政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原财发〔2025〕76号),对各乡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法治要求融入财政业务全流程不够紧密。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财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程度需持续提升。

三是 法治宣传针对性不足。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够,面向企业、群众的精准化、常态化宣传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学习,树牢财政法治思维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全面准确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充分利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涵养法治思维,进一步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二)完善执法流程,推进财政执法规范化

聚焦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领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过程留痕、决定合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财务造假与违规行为,维护财经秩序

(三)构建普法格局,增强财政普法质效

强化普法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分管领导抓好落实,形成各岗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同时紧密结合财政领域执法、管理、服务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强对管理对象、管理行业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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