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16/2026-00003 | 发文时间 | 2026-01-23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原州区官厅镇沙窝村建筑用砂四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 ||
《原州区官厅镇沙窝村建筑用砂四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过服务期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法>实施过渡期内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204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宁夏硅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修编了《原州区官厅镇沙窝村建筑用砂四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原州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及邮箱。
通讯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235号(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4-3968818
附件:《原州区官厅镇沙窝村建筑用砂四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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