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65/2025-00016 | 发文时间 | 2025-10-24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科学技术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原州区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科学技术局
规范简称:固原市原州区科学技术局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毛亚民
办公电话:0954-2684776
传真号码:0954-2684778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西路388号老年活动中心三楼
二、主要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央、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原党办〔2024〕10号)和《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原党办〔2024〕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固原市原州区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科技局)是原州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科技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科技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固原市委和原州区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科技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原州区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督促实施。
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区内外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设。
(二)研究提出统筹推进原州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原州区科技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落实。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本地区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发展建设。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督促落实。研究拟订原州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等)预算总规模及方向结构比例。组织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研究提出自治区、固原市和原州区科技计划(专项)的优先支持方向、重点任务和年度安排。执行自治区、固原市和原州区科技计划(专项)管理制度规范。
(四)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性颠覆性技术研究。
(五)落实自治区、固原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征集梳理凝练和应对措施。牵头组织原州区重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六)落实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重要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
(七)统筹推进自治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落实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整体规划、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落实。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规划、政策措施。
(九)落实自治区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措施,推动东西部科技合作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十)落实自治区科技监督评价、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执行自治区科技伦理制度措施,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转化绩效评价。
(十一)组织提出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部署要求、政策措施和重要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负责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
(十二)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原州区委和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实施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推动县域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科技力量在重大关键技术上攻坚克难的合力,加快实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重点专项、科技人才、科技安全等宏观管理职责,提升宏观管理效能。
(二)科学研判区内外科技发展态势,从原州区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加强组织征集梳理凝练行业、产业、民生领域重大科技问题需求和应对措施,加快提升原州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使用机制改革,执行自治区、固原市和原州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管理机制,突出抓监督,坚持围绕需求定任务、围绕任务配资源的原则,加强对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转化绩效评价。
(四)承担自治区县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
(五)配合自治区全面清理规范各类科技平台、创新基地等牌子,加强统筹管理,优化规划布局,从根本上解决科技资源配置分散、重复、低效和“牌子多、碎片化”的现象,切实发挥科技平台基地凝聚人才的作用。
第六条 有关职责分工
(一)科技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固原市委和原州区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二)与行业部门有关职责分工:
1.科技局统筹推动原州区各行业、领域科技创新工作,负责落实自治区、固原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资源配置工作,执行自治区、固原市和原州区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2.行业部门协同推进本行业、领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3.科技局和行业部门要建立创新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创新合力。
第七条科技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究责任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三、内设机构:
第八条 科技局设下列内设岗位:
(一)综合协调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应诉等)、平安建设、科技财统、审计等工作。承担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协调会议、调研、大型活动、日常联络、综合文稿起草和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科技规划发展岗位。负责拟订原州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及督促实施;负责拟订科技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征集分析。负责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园区、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建设。负责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科技成果登记、企业事业单位R&D经费归集统计。负责各类科技项目管理、绩效申报及评价。负责科技招商引资。负责业务领域安全生产、技术交易合同登记等工作。
(三)科技创新和人才建设岗位。承担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的职责。负责各类科技创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等人才项目申报审核实施。负责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实、“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实施。负责乡村振兴、科技体制改革、东西部科技合作。负责科技创新效能目标考核。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准登记及安全管理。
第九条科技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十条 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下属单位:
(一)原州区科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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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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