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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13/2025-00025 发文时间 2025-07-02
发布机构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规范简称:原州区文旅局

加挂牌子:固原市原州区文物局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马光斌

办公电话:0954-2031791

传真号码:0954-203179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

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六盘东路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四楼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广电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固原市委和原州区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文化旅游广电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文化旅游广电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党委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原州区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三)监督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参与组织全区重大文化活动。

(四)检查、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及图书流通、文物保护、农村广播电视等工作。

(五)负责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并负责对文化艺术活动进行行业监管,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

(六)监督管理文物事业,组织协调文物抢救保护和监管利用工作,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七)监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区属文化事业单位、民办机构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贯彻落实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经济政策,管理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国有资产。规划、指导实施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振兴和开发。

(十)开发和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加快文化旅游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协调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岗位。负责局机关党务、宣传、纪检、文电、档案、保密、信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审批、人事、劳资、职称评审、财务、统计、政务公开、保卫等工作;做好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文化岗位。管理全区公共文化艺术事业;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文化馆、图书馆及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调查研究社会文化艺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校园、社区、农村等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指导文艺创作和艺术生产;指导、协调全区大型文化活动。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记录,确认和名录建立;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宣传和传承工作;检查指导农村广播电视工作。

(三)文物岗位。管理全区文物事业;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和项目申报。指导、监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区内文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对外交流合作等。

(四)旅游岗位。管理全区旅游事业;拟订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全区旅游工作;负责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制订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农家乐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直属机构/下属单位

(一)原州区文化馆

(二)原州区图书馆

(三)原州区文物管理所

(四)须弥山文物管理所

(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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