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稳岗就业 > 创业就业帮扶服务
索 引 号 640421001/2015-18650 发文时间 2015-01-03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暨“春潮行动”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5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全区2015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目标任务

  (一)创业能力培训445人。主要培训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我区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是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农民工等。

  (二)生态移民职业技能培训900人。重点对“十二五”规划县内移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100人(其中人社局培训800人、工会培训100人、农牧局培训800人、扶贫办培训400人)。主要培训城乡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

  二、培训时间

  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0月底。

  三、培训工种

  瓦工、钢筋工、抹灰工、电工、电焊工、起重机驾驶、农艺工、家禽饲养、餐厅服务、家政服务、SYB、月嫂、养老护理等工种。

  四、培训方式

  结合目前各企业、园区、现代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的用工需求和个人求职愿望,采用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为主和其他培训相结的方式合开展培训。

  五、培训机构

  在自治区招标遴选的培训机构中,选择确定办学条件好、培训质量优、社会信誉度高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六、几点要求

  (一)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由人社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配合,摸清全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培训审批表、备案表、培训花名册报送人社局备案,确保不重复培训、不交叉培训、不浪费资源。没有备案的培训班财政部门不予兑现培训补贴。

  (二)加强组织,规范培训。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掌握群众培训需求,制订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参训学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随意压缩培训时间、缩减培训必修课程、不安排学员实训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监督,科学管理。人社、财政、扶贫、农牧等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通过跟踪管理、随机抽查、学员问卷调查、电话询访等方式,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工作的监管,切实保证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确保参训人员稳定实现转移就业,真正体现培训促进就业、技能带动脱贫的社会效益。

  附件:原州区2015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创业就业培训计划表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