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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16-23400 发文时间 2016-07-21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原州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原州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原州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原州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举办以“创新驱动发展 技能成就未来”为主题的原州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为做好技能大赛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原州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以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为统领,以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为目标,通过“比技能、提素质、促创新、助发展”, 不断发现和挖掘技能人才,为技能人才展示技艺、相互学习和交流搭建平台,通过以赛促训,营造弘扬工匠精神浓厚氛围,促进广大劳动者学技能、钻业务、提技艺,促使技能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二、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须从事竞赛职业(工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劳动者。

  三、大赛工种及竞赛形式

  大赛工种和专项技能有:装载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美发师、育婴师、养老护理员、中烹雕刻拼盘、手工编织等7个职业(工种)。

  大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结合的方式。本次大赛试题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中级工职业资格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包括理论知识试题和实际操作试题两大类,由大赛办公室结合实际组织考核, 其中理论知识的权重比例为30%,实际操作的权重比例为70%,按照两项成绩的加权分值最终确定选手的大赛总成绩和名次。

  四、大赛形式

  大赛分为乡镇、街道初选、区政府组织竞赛两个阶段,各乡(镇)、街道按参赛对象和报名条件要求组织预选,在预选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区竞赛。各培训机构可单独组队参赛。各代表队每个工种参赛人数5-8人。

  五、时间安排

  乡镇、街道预选7月底前完成,全区竞赛将在2016年8月初进行。具体大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1、大赛每个职业(工种)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2、大赛设组织奖若干名,每队奖励3000元。

  3、获得技能大赛综合成绩第一名的选手,按照职业(工种)分别授予“原州区技术能手”称号。

  4、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核发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合格者核发专项能力证书。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能大赛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大赛仲裁组。

  主  任:武殿盛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马静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  福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白  莉  区妇联主席

  李  彪  区财政局局长

  马永春  区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岳国军  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局长

  邓彦斌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部书记、副局长

  黄永存  市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马建国  区就业创业服务局局长

  罗秉广  宁夏师范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邓彦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总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办公室、技能大赛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大赛仲裁组开展工作;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负责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对大赛各项组织和赛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大赛办公室: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大赛的具体组织方案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与大赛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负责大赛期间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大赛奖品、物品制作和管理;负责大赛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大赛的总结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2、技能大赛组:制定竞赛试题、技术要求、评判标准、大赛规程、裁判规程和操作工艺等相关文件。建立裁判员队伍,确定各项目裁判长,编排各项目大赛日程。组织全部大赛工作,统计、通报大赛成绩。协调、负责各项目大赛场地、比赛设备、材料、工具的落实。

  3、后勤保障组:负责大赛经费的预算和申请。负责比赛期间食宿、车辆安排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比赛期间医疗救护、大赛设备维护、使用安全保障。负责开闭幕式会场的布置。负责开闭幕式会议人员的组织,协助做好颁奖活动。负责大赛奖金、劳务费用的发放。

  4、宣传报道组:负责大赛活动的宣传、摄影、摄像和各类宣传资料的留存。制作奖牌、证书和代表工作证,发放各类工作证件。

  5、大赛仲裁组: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大赛中争议提案的仲裁工作,处理大赛现场处理争议。

  八、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对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的领导,统筹谋划,积极参与,确保技能大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确保安全。大赛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大赛规程和要求开展比赛,确保大赛安全和参赛队员安全。

  3、严肃纪律。各参赛队要服从大赛组委会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大赛各个工种技术文件标准,遵守大赛考场纪律,对不按要求执行的,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竞赛资格。

  4、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本次大赛主题,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支持和鼓励社会各界各行业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技能大赛,让各类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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