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01/2014-25247 | 发文时间 | 2014-02-10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春风行动暨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 ||
原政办发〔20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市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春季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的通知》(固政办明电发〔2014〕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4年“春风行动”暨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2014年2月15日
(二)地点:固原新时代广场
(三)内容:举办原州区2014年“春风行动”暨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现场招聘会。
二、转移任务
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任务为3000人,各乡镇按照“成熟一批,组织输送一批”的原则组织输送,具体任务为:官厅镇199人;开城镇289人;头营镇477人;三营镇312人;张易镇451人;彭堡镇278人;黄铎堡镇287人;中河乡277人;河川乡133人;寨科乡153人;炭山乡144人。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活动作为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农民市民化、职工化和同步实现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确保“春风行动”现场招聘和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取得实效。
2、各乡镇要抢抓春节前后用工量大的有利时机,早部署、早安排,发挥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积极与“闽宁”对口帮扶合作单位、京津唐、长三角和珠三角、宁东及沿黄城市带、本地重点工程建设用工企业的对接与考察,巩固和拓展转移就业基地,确保全区“春风行动暨春季万人有组织转移就业”活动的顺利实施。
3、要采取有力措施,向转移就业人员广泛宣传务工常识、维权知识、法律常识,宣传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暨春风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勤劳、诚信、守法”教育,树立我区转移就业人员的良好形象。对家庭就业困难户,要实行一对一的帮扶,从动员、报名、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送到用人单位、帮助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站式服务。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组织转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
5、各乡镇要积极动员春季有组织转移就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条件组织人员,严把年龄、文化、体检和男女比例关,确保转移就业人员质量。每次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要及时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联系做好认定及转移就业花名册的上报工作。
6、各乡镇要抽调专人,深入村组,或利用集市日加大对2月15日原州区春风行动暨现场招聘活动的宣传。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与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的联动机制,通过举办企业现场招聘会,印发“春风卡”、用工企业招聘信息(岗位)等宣传资料,开展劳动就业政策、法律常识咨询活动,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维权服务等工作。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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