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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17-03161 发文时间 2017-12-20
发布机构 原州区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原州区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原州区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政办发〔2017〕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原州区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州区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增收紧密结合,全面完成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任务,使更多劳动者通过技能培训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目标,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暨“春潮行动”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46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函〔2017〕1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职业技能培训各项方针政策,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按照“补短板、提素质、拓就业、促增收”的发展思路,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新制度、探索新方式,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目标,为助力我区脱贫富民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35岁以下劳动力为重点,在全区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全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800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000人,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围绕我区招商引资企业、工业园区企业等各类用工需求,采取 “订单+定岗+定向”培训模式,开展产业技术工人技能培训900人。

——继续打造提升“原州汆面”“家庭服务业”“工程机械”三大特色品牌,集中开展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程。一是开展“餐饮”培训,打造“原州汆面”品牌。依托餐饮业发展的区位优势,实施统一培训、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推广、统一补贴,鼓励“原州汆面”走出去,在区外创业。二是开展“月嫂”培训,提升原州“家庭服务业”品牌。依托城区用工需求,对南关、北塬、古雁3个办事处及近郊的官厅、开城、中河等乡镇失地农民及进城务工、陪读的家庭妇女,开展以“月嫂”为主的“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增加就业收入。三是开展“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驾驶员”培训,培育原州“工程机械”品牌。结合行政村优势产业和就业品牌选择培训工种,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巩固“一村一品”培训就业品牌。

三、培训范围

有培训愿望的我区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四、培训方式

(一)就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区企业、园区、现代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的用工需求以及个人求职愿望,主要培训城乡劳动力中有就业能力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企业新招录人员、转岗人员以及有意愿提升技能等级的劳动者。培训以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为主。

(二)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围绕我区工业和特色产业,主要针对企业在岗职工开展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由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在原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按宁人社发〔2017〕71号文件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申领培训补贴。

(三)城乡“两后生”培训。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5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继续升学的我区城乡家庭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根据其培训意愿和市场需求,按照职业(工种)分类,在技工院校开展为期一个学期(4个月以上)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五、工作机制

各类培训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相结合,市场配置资源与政府有效调控相结合,公共培训服务与社会培训服务相结合,政府补贴培训与直补个人相结合的机制,建立健全统一城乡、统一标准、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的培训机制,形成政府主导、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的多元化培训格局,以满足城乡劳动者多样化培训需求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

六、实施机构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的培训机构中择优选用,参与我区2018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七、补贴标准

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含岗前培训和学徒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的培训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职业(工种)A、B、C类分别给予900元、800元、700元的培训补贴,具体按宁人社发〔2017〕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实施精准技能培训。严格按照《原州区劳动力技能培训专题规划(2015-2020年)》,有效利用全区劳动力比对数据平台,坚持以整村推进销号村为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基础,组织人员逐村逐户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全区劳动力年龄结构、技能状况、培训愿望等情况,通过分类汇总、建档立卡,结合特色产业和劳动者培训需求,积极开展精准培训。

(二)整合资源,拓宽劳务合作领域。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改、统筹安排”和捆绑使用的原则,对人社、农牧、扶贫、民政、教育、妇联等各类培训资源进行整合,采取统一招标机构、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时限、统一培训教材、统一培训大纲的“五统一”培训模式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统一标准,规范开展技能培训。开展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要依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进行,建立培训学员信息库,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来衡量培训质量。

(四)突出亮点,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在全区确定的110个整村推进销号村中有针对性选择部分村作为劳动力技能培训示范村,按照“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的要求,开展精准培训,让示范村的劳动力技能培训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发扬工匠精神,增强品牌竞争力,打造提升“原州汆面”“家庭服务业”“工程机械”三大特色品牌,实现品牌带动效应,促进劳务产业良性发展。发挥劳务中介组织作用,根据就业岗位技能需求,开展技能工种的中级工提升培训。

(五)加强监管,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为保证职业培训取得实效,建立健全职业培训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将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深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一线开展督促检查,每半月对培训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九、保障机制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责任落实、目标实现,成立原州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世贤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向辉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何生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机关工委书记

张  福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段文君 团区委书记

白  莉 区妇联主席

张  信 区残联副理事长

刘万平   区财政局局长

王  磊 区民政局局长

马荣福 区宗教局局长

马志强 区农牧局局长

别志俊 区教育局局长

邓彦峰 区文体局局长

马永春 区工业和商务局局长

张玉海 区扶贫办主任

马建国 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赵向辉任办公室主任,马建国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培训日常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抓实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程,要将2018年培训任务分解到村组,层层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组织、监管本部门、行业的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提供培训场所、组织培训人员、监督培训机构。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把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列入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完成培训任务情况。各乡镇(街道)、牵头部门每周五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并将培训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组广播、手机短信、网络、微信、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掌握技能培训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更加浓厚的培训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同时,新闻中心要广泛宣传我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大力宣传我区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的方针政策、做法和成效,宣传技能人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1:原州区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任务分解表(1).xls

  2:原州区2018年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任务分解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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