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642221MB1D15329R/2025-00092 | 发文时间 | 2025-11-05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融媒体中心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政策大讲堂丨在原州区如何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一、申请贷款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区境内的创业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财政供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由财政支付生活补贴的服务人员)、国有企业在职职工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支持。
小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注意!借款人在同一贷款期限内不能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反担保方式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方式一般为:
1.机关事业单位1名或收入稳定的企业1名在职员工担保。
2.3户—5户联保。
3.经营正常的企业担保。
4.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保单、大中型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抵押担保。
5.创业园区(基地)或创业服务平台担保。
6.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认可的其它担保方式。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按照银行要求办理。
五、借款人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一)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自身的创业活动或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二)因借款人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各环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实导致审核不通过,需退回本金及贴息资金等情形的,自行承担责任。
六、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54-2667684
办理地址:原州区中山北街东100米。
来源:原州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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