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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20/2026-00004 发文时间 2026-01-1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拨2025-2026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拨2025-2026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张易镇、开城镇:

为保障我区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原财(建)指标〔2026〕29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和2025年原州区受灾乡镇上报的冬春需救助情况。经局务会议研究下拨2025-2026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21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10月1日至18日,原州区出现持续降雨过程,降雨量累计值最高达到191毫米。10月1日-18日原州区各乡镇(街道)遭受持续降雨等自然灾害,造成地质灾害坍塌、滑坡、泥石流等风险隐患,涉及张易、开城2个镇需救助转移避险户数35户136人(其中:张易镇26户93人、开城镇9户43人),因资金有限,无法满足3次(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每人每次100元)救助的申请,建议低保边缘户按照3次进行救助,为确保专款专用,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严禁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形式发放。

二、本次下达资金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0〕19号)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及时拨付救灾资金,由各乡镇直接掌握到户,救助对象和救灾资金要经村评、乡审、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批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本)通”直接发放到户。各乡镇(街道)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对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侵占、挪用、贪污救灾资金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请受灾乡镇认真如实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表》,将救助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26年1月26日前务必上报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附:1、2025-2026年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2026年中央冬春救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下达资金

1

开城镇

1.03

2

张易镇

2.18

合 计


3.21

备注:每人救助不能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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