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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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8号)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二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7号)文件精神,现将原州区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要求

2025年,自治区下达原州区粮改饲补助资金302万元,计划粮改饲种植面积0.9万亩、收贮优质全株玉米青贮3.7万吨,质量不低于行业二级标准。

二、实施主体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的主体为草食家畜规模养殖场(企业、家庭农场)、养殖专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贮主体以及饲草配送中心,具备较大规模青贮饲草料收贮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最近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记录,经营状况良好,实施财政支农项目,没有被查处或处罚记录。

(二)规模养殖场(企业、家庭农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家畜存栏量要达到一定规模(肉牛存栏50头以上或肉羊存栏200只以上),草食家畜存栏量以项目验收时实际存栏数量为准。对合作社带动开展种养一体化整村示范予以倾斜,鼓励创新机制和模式。

(三)实施对象收贮和加工制作全株玉米青贮记录齐全。通过流转(租赁)土地种植或与农民协议收购的规模养殖场(户),收贮和加工制作全株玉米青贮,财务台账详细准确,收购协议齐全,且收贮量不低于400吨。

(四)必须具备标准化青贮池或堆贮场地、饲草收获和加工机械设备,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代加工青贮的协议和凭据。

(五)青贮饲料品质优良,优质率必须达到95%以上。黄贮不予验收和补贴。

符合以上要求的实施主体均可申报原州区2025年粮改饲项目。

三、补助环节及标准

优质全株玉米青贮每吨补助标准不超过50元,单个实施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按照采取“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项目实施主体完成任务后,原州区畜牧中心进行实地测量和验收,并通过县级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补助按照相应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实施主体。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31日

申报地点:固原市原州区西兰银物流园义乌路190号

联 系 人: 海翡

联系电话:0954-2029518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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