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5〕13号)及原州区畜牧中心《关于上报2025年原州区草畜产业部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原牧技字〔2025〕6号)文件要求,原州区畜牧中心通过摸底筛选及实施主体申请,对符合要求的5家鸡规模养殖场拟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异议电话:0954-2029518;监督电话:12317。
原州区2025年鸡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第二批拟实施主体公示表et.xls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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