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原州区蜂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实施主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在原州区辖区新(扩)建成熟蜜示范蜂场不少于10个。
1、对蜂场基础设施进行新(扩)建。建设不要求统一标准,但蜂场选址必须背风向阳,小环境符合蜜蜂生物学特性,场地相对整齐紧凑,合理建设放蜂平台、蜂场围栏,并借势进行适当绿化。须分别配套蜂产品存放,养蜂器械、机具存放空间(房间)。
2、树立“成熟蜜示范蜂场”标示牌。
3、建立“养蜂日志”,并日常记录。
二、资金使用计划及补贴方式
标准化示范蜂场资金50万元,先建后补,每个标准化示范蜂场补贴资金不高于5万元。
三、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申报项目的实施主体需向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由畜牧中心对申报项目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拟定项目实施主体。
1、原州区2025年蜂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蜜蜂养殖数量40箱以上,并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关于其养蜂数量、养蜂年限的证明。
四、申报时间
请符合建设条件的实施主体于2025年9月22日﹣10月1日期间进行申报。联系电话:0954-2029518。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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