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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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实施依据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发〔2026〕1号)要求,通过使用救灾资金,调运和储备饲草料,修复抗灾保畜生产设施,减少灾害损失,帮助受灾地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增强畜牧业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确保全年畜牧业生产稳定,为原州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内容。对原州区辖区内遭受冰雹、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养殖经营主体进行越冬饲草料补助,修复抗灾保畜所需要的储草棚(库)、牲畜暖棚(圈)等生产设施等。

(二)实施时间。2026年1月-2026年7月30日

(三)实施范围。重点支持2025年原州区受灾较严重的寨科乡、炭山乡、河川乡等11个乡镇的的养殖场(户)、畜禽保种场等经营主体。

(四)补贴对象。原州区寨科乡、炭山乡、河川乡等11个乡(镇)的养殖场(户)、畜禽保种场等。

(五)补贴方式。遴选资金雄厚、有固定贮草设施、管理运行较好的饲草料配送中心自行采购饲草料调运并给养殖场(户)发放,按照低于市场价格179元/吨出售给养殖场(户)。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于饲草配送中心补贴179元/吨,补贴资金不超过227万元,共完成发放饲草料1.27万吨,完成一批,验收一批,兑付一批。在县域内的养殖大户、合作社、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吨。

三、申报对象

原州区内资金雄厚、管理运行较好的饲草料配送中心(企业)负责饲草料调运、发放工作。遴选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具有独立的法人、独立的财务账户;3、企业管理运营人数3人以上;4、提供上年度与外地企业供应饲草料合同。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接受申报材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6年2月5日18:00之前(须填写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遴选登记表并上报企业相关的真实材料)。

联系人:柳玉宏  联系电话:0954-2029518

申报地点:固原市原州区西兰银物流园义乌路190号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遴选登记表.xlsx



                                      固原市原州区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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