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小麦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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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我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共原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5〕13号)文件要求,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种植小麦,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今年,原州区全面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积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小麦6.1万亩(含复种)以上,小麦成活率达到80%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

原州区11个乡镇。

(二)建设面积

计划补贴种植小麦面积6.1万亩。

(三)主导品种

冬小麦:宁冬16号、宁冬19号、宁冬20号等品种。

春小麦:宁春4号。

(四)种植模式

1.麦后复种。在头营镇、彭堡镇、三营镇等蔬菜基地及其他灌溉条件良好的地区采用麦后复种蔬菜的方式,增加小麦种植综合效益,保障种粮主体合理收益。

2.轮作倒茬。对长期种植玉米的地块鼓励经营主体和农户种植一茬小麦,可与后茬轮作倒茬,达到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降低病虫害发生率。

(五)主推技术

冬小麦宽幅沟播集雨增产技术、春小麦沟播集雨增产技术、水地春小麦优质高产技术。

(六)补贴对象及标准

1.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域内种植小麦,每亩补贴100元。

2.经营主体: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小麦,每亩补贴100元。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小麦,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或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3人以上)参与小麦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2000元以上。

(七)验收标准。种植密度及生产标准符合单品种种植要求,落实病虫草害防治措施,田间管护到位,无明显缺苗断垄,种植成活率达到80%以上。

(八)补助方式。

1.经营主体:按照实际验收面积,以直补的方式打入农业经营主体账户。

2.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直补的方式打入村集体账户,再由村集体账户分别打入农户账户。

三、进度计划(20253月—10月)

3-4月份,与各乡镇对接,落实小麦种植数量、种植地点,制订实施方案。

4-10月份进行小麦种植、田间管理、乡镇自验、复验、县级验收、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总结。

四、投资概算及使用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所需生产资料购置、田间管理等费用。

五、实施程序

(一)奖补原则

1.坚持对象精准的原则。奖补对象为原州区辖区内种植小麦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

2.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受奖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年初需制定小麦种植计划,经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定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并组织实施,当年完成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奖补政策。

3.坚持联农带农的原则。受奖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必需通过配股分红、土地流转、订单收购、吸纳务工、资金(物资)入股、技术服务、带动集体经济分红等多种或至少两种方式,与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一定数量的农户(必须含有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增加收入。

4.坚持不重复奖补的原则。同一地块当年只允许享受一次奖补政策,当年已享受其他作物奖补政策或小麦种植专项补助资金的地块,不再重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补政策。

(二)申请推荐

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应向生产经营地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核实后,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推荐。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各项制度、财务报表等;

2.产业基地产前、产中、产后的照片;

3.村经营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农户务工的,提供工资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实名微信转账);吸纳农户资金入股的,须将协议书、股权证、分红单发放到户,按期兑现分红,并提供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与农户签订农产品销售协议的,必须按协议约定收购农产品,提供有关收购票据和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提供与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及通过技术服务增产增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农户的,需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规范的流转合同、花名册及流转费支付凭证。新型经营主体吸纳村集体经济资金的,需提供协议书、分红凭证。

(三)乡(镇)级验收

乡镇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逐户实地核查,核实规模,评估效益和带动效应。验收必须按本方案及相关规定据实进行逐项验收并填写验收表,上报验收花名册必须有乡镇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完成后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奖补标准对象的相关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种子管理站)抽查验收。

(四)抽查验收

区种子管理站对乡镇上报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抽查验收,完成后开展资金兑付和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抽查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奖补资格。

(五)资金兑付

对抽查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种子管理站)负责按照资金审核要求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受奖补的对象账户,并建立补贴台账。抽查合格一批,公示兑付一批。

(六)县(区)级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经抽查验收后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县级验收,完成验收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2025年计划补贴种植小麦面积6.1万亩。预计水地小麦平均亩产400公斤以上,按2.8元/公斤估价,亩产值1120元,扣除亩均成本525元,亩纯收入595元,投入产出比1:1.88;预计旱地小麦平均亩产200公斤以上,按2.8元/公斤估价,亩产值560元,扣除亩均成本300元,亩纯收入260元,投入产出比1:1.866。种植主体可增收3680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通过麦后复种、轮作倒茬等方式种植小麦,可有效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切实解决粮菜争地、粮饲争地矛盾,提高我区口粮安全保障能力。

(三)生态效益

通过麦后复种、轮作倒茬等方式种植小麦可与其他作物进行轮作倒茬,后茬作物抗病增产效果显著,整个轮作周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明显降低,可有效降低土壤化肥、农药残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小麦种植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为组长,种子管理站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乡镇是小麦种植工作落实主体,乡镇要规划小麦种植区域,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于4月上旬完成地块及种植主体落实。农业农村局负责小麦种植工作协调推进、技术指导、督查核查。

(三)规范项目公示

实行小麦种植补贴三级公示制度。村组、乡镇自验结束后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抽查验收、县级验收和资金拨付;县级验收结束后在原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植主体名称、种植数量、种植地点、补贴资金数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小麦种植补贴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5年小麦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名单

附件2:2025年小麦种植补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固原市原州区种子管理站

2025330


附件:1

2025年小麦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名单

组长:张玉龙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倪  永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

成员:康义 原州区种子管理站副站长

杨宏伟  官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兵  寨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叶宏金  头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范少华  开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海宏科  彭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丁志龙  张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  源  黄铎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凯  中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  军  河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旭源  三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金  鑫  炭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希远  区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

韩芳凌  区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

汪士海  区种子管理站助理农艺师

张渊浩  区种子管理站农艺师

姬  丽  区种子管理站技术员

田小虎  区种子管理站技术员

马  楠  固原市原州区科技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2025年小麦种植补贴项目绩效申报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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