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州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原州区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党办〔2025〕13号)文件要求,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种植油料,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耕地质量,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实施作物品种内部轮作,以扩种亚麻等油料作物开展与玉米等作物轮作倒茬,达到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降低病虫害发生率,巩固提升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多途径增加油料有效供给能力。
(二)突出重点区域,相对集中连片
充分发挥资源禀赋,立足我区不同生态区域特点,在南部山区重点种植亚麻。鼓励以整乡或整村为单元和规模化经营主体为对象,发展集中连片种植。
(三)加强政策扶持,稳定农民收益
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承担油料扩种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种植补贴,稳定油料扩种种植主体收入。加大宣传,引导农民自愿参与油料扩种进行轮作倒茬、合理安排种植结构,支持种植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推进规模化种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面积
计划种植油料(亚麻)3.5万亩以上。
(二)建设地点
原州区11个乡镇。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1.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域内种植亚麻,每亩补贴150元。
2.经营主体: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纯种亚麻,每亩补贴150元。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亚麻,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或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油料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3000元以上。
3.收购加工补贴:辖区内加工企业与本地油料(亚麻)种植主体签订订单收购协议并开展收购加工每吨补贴300元,每个加工主体最高补贴30万元。单个加工企业每收购加工10吨亚麻,需带动原州区籍3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或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油料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1000元以上的。
(四)验收标准。种植密度及生产标准符合单品种种植要求,落实病虫草害防治措施,田间管护到位,无明显缺苗断垄,种植成活率达到80%以上。
(五)补助方式。
1.经营主体:按照实际验收面积,以直补的方式支付到农业经营主体账户。
2.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直补的方式支付到村集体经济账户,再由村集体经济向农户账户支付。
三、实施进度(2025年3月—11月)
3-4月份,与各乡镇对接,落实油料种植数量、种植地点,实施任务科学分解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乡镇(街道)、村组与承担任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轮作种植油料协议,明确上下茬口作物,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文本存档备查,并制定实施方案。
4-11月份,进行油料种植、田间管理、乡镇实地验收、主管部门抽验、县级验收、补贴资金兑付、总结工作。
四、投资概算及使用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所需生产资料购置、田间管理等费用。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2025年计划原州区内种植亚麻3.5万亩以上,项目区可实现油料加权平均亩产110公斤以上,按3.4元/公斤估价,亩产值374元,扣除亩均成本234元,亩纯收入140元,投入产出比1:1.6;种植油料经营主体可增收200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全区经营主体通过与玉米、马铃薯、小麦、蔬菜轮作倒茬种植油料,可有效应对油料种植面积连年下滑,稳定油料种植面积,提高我区油料安全保障能力。
(三)生态效益
通过与玉米、马铃薯、小麦、蔬菜等作物轮作倒茬种植油料,后茬作物抗病增产效果显著,整个轮作周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明显降低,可有效降低土壤化肥、农药残留。
六、项目实施程序
(一)奖补原则
1.坚持对象精准的原则。奖补对象为原州区辖区内从事油料种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
2.坚持先建后补的原则。受奖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初须制定油料种植计划,经所在乡(镇)审定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组织实施,在区内当年完成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落实奖补政策。
3.坚持联农带农的原则。受奖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通过配股分红、土地流转、订单收购、吸纳务工、资金(物资)入股、技术服务、带动集体经济分红等多种或至少两种方式,与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亚麻,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油料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2000元以上。单个加工企业每收购加工10吨亚麻,需带动原州区籍3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油料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1000元以上的。
4.坚持不重复奖补的原则。同一地块和收购加工企业当年只允许享受一次奖补政策,当年已享受其他作物奖补政策或油料种植和收购专项补助资金的地块和收购加工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补政策。
(二)申请推荐
符合奖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向生产经营地所在村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核实后,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推荐。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各项制度、财务报表等;
2.产业基地产前、产中、产后的照片;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纳农户务工的,提供工资支付凭证(银行流水、微信转账);吸纳农户资金入股的,须将协议书、股权证、分红单发放到户,按期兑现分红,并提供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申请收购加工补贴的企业必须具有收购加工所需的厂房和加工设施设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户签订油料收购协议的,并按收购协议约定收购,同时提供有关收购票据和银行流水等支付凭证;为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的,提供与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及通过技术服务增产增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土地流转带动农户的,需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有规范的流转合同、花名册及流转费支付凭证。新型经营主体吸纳村集体经济资金的,需提供协议书、分红凭证。
(三)乡(镇)级验收
乡镇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逐户实地核查、核实种植规模,评估效益和带动效应。验收必须按本方案及相关规定据实进行逐项验收并填写验收表,上报验收花名册必须有乡镇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完成后在行政村、乡镇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奖补标准对象的相关资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种子管理站)抽查验收。
(四)抽查验收
区种子管理站对乡镇上报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抽查验收,完成后开展资金兑付和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级验收。抽查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奖补资格。
(五)资金兑付
对抽查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种子管理站)负责按照资金审核要求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受奖补的对象账户,并建立补贴台账。抽查合格一批,公示兑付一批。
(六)县(区)级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经抽查验收后符合奖补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县级验收,完成验收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油料种植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为组长,种子管理站和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
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服务制度,农技人员至少联系服务2个实施油料项目的乡镇,重点做好关键农时季节指导服务。
(三)严格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产业奖补资金,确保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四)强化资金监管
申请对象必须保证申请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报冒领,骗取奖补资金的现象,一经发现,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奖补资格,政策性保险等优惠政策,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规范项目公示
实行油料种植补助三级公示制度。村组、乡镇自验结束后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复验、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结束后在原州区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公示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名称、油料类别、种植数量、种植地点、补贴资金数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产业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产业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5年油料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名单
附件2:2025年油料种植补贴项目绩效申报表
固原市原州区种子管理站
2025年3月30日
附件1:
2025年油料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小组名单
组长:张玉龙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倪 永 区种子管理站站长
成员:康义 原州区种子管理站副站长
杨宏伟 官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兵 寨科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叶宏金 头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范少华 开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海宏科 彭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丁志龙 张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马 源 黄铎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凯 中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 军 河川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曹旭源 三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金 鑫 炭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希远 区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
韩芳凌 区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
汪士海 区种子管理站助理农艺师
张渊浩 区种子管理站农艺师
姬 丽 区种子管理站技术员
田小虎 区种子管理站技术员
马 楠 固原市原州区科技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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