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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25-00129 发文时间 2025-11-11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依法撤销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蓝天幼儿园等8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的通知
关于依法撤销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蓝天幼儿园等8家社会组织法人登记的通知

原州区教体局、人社局、文广局、公安局、工商联、各相关社会组织:

经核查:固原市原州区五福娃幼儿园、固原市原州区阳光幼儿园、固原市原州区鸿图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固原市原州区商贸商会、固原市原州区禁毒志愿者协会5家社会组织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蓝天幼儿园、固原市原州区金海园幼儿园、固原市原州区红舞鞋少儿舞蹈学校3家社会组织2023年年检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2024年度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正。我局多次通过现场查找、信函业务主管单位等方式进行了督促整改,各相关社会组织仍然未开展业务活动,未进行整改。部分社会组织原办公场所已人去楼空,无法联系到法定代表人。

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对其依法作出撤销登记,撤销登记后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并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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