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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1/2017-60525 发文时间 2017-10-10
发布机构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服务指南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在原州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咨询,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格等有关材料。也可直接到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申办。

  二、服务对象提交全部资料到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164号)办理。

  三、具体经办人员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四、工作人员实地勘查。

  五、条件具备的,按照规定程序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理。不具备条件的,详细告知服务对象不具备条件的理由和有关事项。

  1、原州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固定电话:2076503。

  工作人员:周羽鹦,手机:18995412323;

            古兆琴,手机:13519540469。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西街313号原州区政务中心林业窗口

  2、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

  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北街164号(原州区林政执法大队二楼)。

  经办人员:马永华,手机:13895148411。

  收费情况:全免费。

  3、监督电话:0954—2033243,0954—3964877。

  固原市原州区林业局

  2017年11月20日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资料

序号

应提交材料

备注

1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初审文件

 

2

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申请表(2份)学名需用拉丁文写

 

3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企业单位申请的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申请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源证明

 

引种方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引种协议

 

5

证明固定场所有效证件

 

场所是自己的,出具土地证或由村、镇出具有效证明

 

是租赁的需出具租赁合同

 

证明出租方土地的有效证明

 

6

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是自筹的需要出具有村、镇开具的有效证明

 

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余额3-5万,鸭子类1-2万

 

7

野生动物救治及技术人员能力证明

 

兽医证(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字样)

 

兽医身份证复印件

 

技术证件的复印件

 

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

饲料来源证明

 

是自产的需出具有村、镇开具有效证明

 

是购买的需出具与供货者签署的有效合同

 

9

可行性报告: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10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有关图片:

 

固定场所图片

 

放逃设施图片

 

笼舍图片

 

隔离墙或(网)图片

 

注:

申请增加驯养野生动物种类的,提交的材料和上面的相同,不同的是要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复印件,还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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