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6-00094 | 发文时间 | 2026-04-23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准予固原市原州区三营小阳光幼儿园注销登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固原市原州区三营小阳光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关于固原市原州区三营小阳光幼儿园注销的请示》《关于同意注销原固原市原州区三营小阳光幼儿园的批复》(原教体)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所报材料齐全,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并不得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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