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421011/2026-00217 | 发文时间 | 2026-06-24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申报2026年原州区食用菌菌棒加工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告 |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第二批和自治区第三批农业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6〕169号)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第二批和自治区第三批种植业相关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6〕9号)要求,为推动冷凉蔬菜(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拟对原州区境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食用菌产业的经营主体予以扶持,现公告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并征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
一、申报条件
1.从事食用菌产业,经营主体(含大户)及法人无不良征信,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及法人征信报告;
2.支持经营主体(含大户)在原州区境内建设食用菌菌棒生产加工厂1个,配套完善拌料机、分料机、装袋机、灭菌柜等菌棒加工设备,应用来源正规、质量可追溯的优良菌种,提升优质菌棒供应能力,每个菌棒厂年生产菌棒200万棒以上。推行“菌棒集约化生产+基地分散出菇+订单销售”联农带农模式,生产全过程进行技术跟踪指导服务,与农户签订生产订单,降低农户种植风险,确保品种优良、产量稳定和效益提升。对菌棒厂补助100万元,资金用于配套拌料机、分料机、装袋机、灭菌柜等菌棒加工设备;需带动当地农民务工40人以上(每人年务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与至少10户农户或2家从事食用菌生产的村集体签订销售订单;
3.承诺使用项目资金配套的相关设备不得随意拆除、损毁、变卖,且未享受过任何财政补贴;
4.须提供建设食用菌菌棒生产加工厂用地审批材料;
5.有能力确保项目在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财政资金计划及扶持环节
下达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用于配套拌料机、分料机、装袋机、灭菌柜等菌棒加工设备;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兑付补贴资金。
三、其他事项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合作社、个人等经营主体均可申请项目扶持;
申报时间: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7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慧娟,联系电话:0954-2031867;
申报地址:西南新区义乌路190号,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4室。
固原市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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