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1/2023-00131 | 发文时间 | 2023-06-16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3年原州区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建设方案 |
为促进宁夏建设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大推动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推动有机肥还田进地,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减少化肥用量,持续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把宁夏全域建设成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鼓励就近就地利用好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资源,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重点,集成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行动,全面推进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促进全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在原州区黄铎堡镇、寨科乡、官厅镇、彭堡镇、中河乡、张易镇等乡镇,依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有机肥应用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应用面积1.17万亩;宣传培训150人次;示范区内化肥施用量减少10%,带动全区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区土壤理化性状改善明显,耕地地力明显提升。
三、建设内容及补贴方式
(一)实施内容
一是在原州区黄铎堡、寨科、中河、官厅、彭堡、张易镇等乡镇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1.17万亩,其中核心示范区700亩。黄铎堡镇实施主体全部为农户,其余乡镇实施主体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
二是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2个,根据自治区总站土肥科2023年土肥技术要点下达的试验方案实施;
三是集中举办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技术人员及农户150人次。
2023年原州区有机肥替代化肥任务分解表 | ||||||
乡 镇 | 有机肥应用 面积(亩) | 农家肥面积(亩) | 商品有机肥 面积(亩) | 核心示范区(个) | 核心区面积(亩) | 备 注 |
黄铎堡镇 | 2000 | 2000 | 农户 | |||
寨科乡 | 2000 | 2000 | 新型经营主体 | |||
中河乡 | 1700 | 1000 | 700 | 1 | 700 | |
官厅镇 | 2000 | 2000 | ||||
彭堡镇 | 3000 | 3000 | ||||
张易镇 | 1000 | 1000 | ||||
合 计 | 11700 | 11000 | 700 | 700 |
(二)补贴标准
商品有机肥每亩补贴有机肥150公斤,每公斤0.6元;腐熟农家肥每亩补贴1方,每方90元。
(三)补贴对象及方式
补贴对象:直接从事种植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农户。
补贴方式:商品有机肥采用询价招标采购,然后依据核心示范区实施面积进行发放。腐熟农家肥由各实施主体自行堆肥腐熟,自堆自用;农技中心统一招标采购腐熟剂,发放给实施主体;各实施主体将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为原料经过无害化处理的腐熟农家肥,运送到田,开展有机肥应用示范;经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兑付给实施主体。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023年1-2月,与各乡镇对接,落实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2023年3-4月,各实施主体自行堆肥腐熟,拉运农家肥。
2023年4-9月,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建设、试验示范,树立标识牌开展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工作。
2023年10-12月,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自评、支付资金。
五、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17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资金,其中:腐熟农家肥99万元;商品有机肥6.3万元;腐熟剂采购2.75万元;有机肥应用试验2万元;宣传培训费6.9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培训班、土样化验、示范区喷绘、标识牌制作、印发宣传资料等。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1.17万亩,亩增产10%以上,平均亩增收200元以上,年增净产值230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通过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的建设,新技术、新肥料集成组装应用,进行示范展示、观摩培训,扩大社会科普宣传教育,辐射带动南部山区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规模化快速发展,实现耕地质量稳步增长和化肥零增长目标。
(三)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可实现精准施肥、科学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土地、光、温、水、气资源利用率,改变田间生态环境条件。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原州区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乡镇分管农业副镇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资金协调、项目进度督察、项目实施环节监管等。
(二)成立技术小组
组 长:白永强 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何建国 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成 员:赵 东 农技推广中心干部
倪万梅 农技推广中心干部
李烈农技推广中心干部
王慧娟农技推广中心干部
马瑜 农技推广中心干部
项目技术小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凡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项目县级验收后在原州区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兑现资金。兑付资金时以转账形式直接拨付给各类经营主体及农户。
(四)强化绩效评估与验收
1、绩效评估
按照自治区及原州区财政部门要求,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科学量化考核指标;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按照考核指标进行打分评价,撰写项目总结,报送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检查验收。
2、项目验收
堆肥要有专门场地,堆肥时必须严格按照农技中心印发的堆肥技术规程操作。腐熟后,黄铎堡镇先进行村级、镇级验收,并上报堆肥花名册,农技中心根据上报的农户堆肥花名册进行抽验,抽验数量不少于堆肥农户的10%;其他各乡镇各经营主体堆肥腐熟后,区、乡(镇)两级同时自查验收;自验合格后,邀请农业农村局、财政等部门进行县级验收。堆肥期间,农技中心会安排技术人员深入各示范乡镇进村入户进行堆肥技术指导、检查,确保堆肥质量关。
3、项目公示
项目实施结束后,乡镇先进行村级、乡级公示,公示以花名册及影像资料为准;县级公示在原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期7天。
附表1: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投资概算表
附表2: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备案表
附表3: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附表4: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表5:2023年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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