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16/2023-00159 | 发文时间 | 2023-05-24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原州区关于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公示 |
为了进一步加强原州区湿地资源保护,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将原州区官厅大庄水库等54处湿地认定为原州区第二批一般湿地,现对这54处一般湿地的面积,地理位置、行政区域、责任主体在原州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24日-6月8日,公示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原州区政府委托部门(原州区自然资源局)反映情况。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自然资源局(中山北街164号)办公楼二楼210、213室。
联系人:张 岩 2033243
施力铭 2033243
附件:1.固原市原州区第二批一般湿地名录信息表
2.湿地斑块位置示意图5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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